《浦沿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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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沿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第八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 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浦沿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浦沿单元#地 (略) (略) 浦沿街道杨 (略) ,东至文水河规划绿化,南至生地街, (略) 绿化,北至规划绿化,地块面积为#平方米,中心坐标:120.#°E 30.#°N。本地块用地性质原为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科教文卫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项目地 (略) (略) ,现场钻探施工单位为:上海 (略) 和浙江 (略) ,土壤、沉积物、地下水及地表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及检测单位为杭州 (略) ,其中地下水中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以及底泥中苯胺分包给中煤 (略) 进行检测。土壤(沉积物)采样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07日。地下水、地表水采样时间为2025年01月11日。采集样品数(不含质控样):土壤采样点位17个,沉积物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5个,地表水采样点位3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72个(快速检测样品总数);沉积物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5个;地表水样品3个。样品送检数(不含质控样):根据项目监测方案以及快扫测定的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结果,本次筛选出土壤样品77个送检,沉积物、地下水、地表水样品全部送检。采集质控样数:土壤样品现场平行样8个,沉积物样品现场平行样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1个,地表水现场平行样1个;土壤全程序空白和运输空白各2个,采集淋洗空白1个,沉积物全程序空白1个;水质全程序空白和运输空白各1个。样品分析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21日。

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计60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15项特征指标(pH、锌、氰化物、总铬、锡、氟化物、锰、锑、#醛、苯酚、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石油烃C10-C40)。土壤样品中共检出指标22项,分别为pH、氟化物、砷、总汞、镉、铅、铜、镍、锌、铬、六价铬、锡、锰、锑、石油烃(C10-C40)、?、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醛。其中?、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仅S14点位表层0-0.5m检出,其它样品均未检出。检出指标中pH值范围在7.91~9.44,锌、铬、锡、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检测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锰低于《 (略) 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醛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镍、六价铬最大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镍超标点位为S7、S8、S10、S11,六价铬超标点位为S7、S11、S12,其余检测因子(除pH外)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51项,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 #-2017)表1中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外35项因子和16项特征指标(镍、总铬、锡、1,1-二氯#烷、1,2-二氯#烷、间、对二#苯、邻二#苯、锑、#醛、苯酚、苯并[a]芘、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指标29项,分别为pH、色度、浊度、臭和味、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碘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醛、砷、锑、镉、铅、镍、铬、铜、锌、铁、锰、钠、锡、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辛酯。其中臭和味仅对照点地下水有微弱臭和味,地块内地下水无臭和味。其中检测指标检测值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IV类标准的有对照点臭和味、所有地下水样品浊度、W2、W3点位氟化物,检出指标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辛酯检测值低于“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醛低于《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值,铬、锡低于《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自来水标准值,其余检测指标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IV类标准。

本次调查底泥检测项目共计60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15项特征指标(pH、锌、氰化物、总铬、锡、氟化物、锰、锑、#醛、苯酚、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石油烃C10-C40)。底泥样品中共检出指标17项,分别为pH、氟化物、砷、总汞、镉、铅、铜、镍、锌、铬、锡、锰、锑、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醛。检出指标中pH值范围在7.53~7.93,锌、铬、锡、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检测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锰低于《 (略) 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醛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因子(除pH外)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外东侧河道地表水检测项目共计44项,包括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镍、汞)、地表水常规指标19项(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硒、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和其他特征污染物18项(锌、总铬、锡、氟化物、二氯#烷、苯、#苯、二#苯(间、对二#苯+邻二#苯)、铝、锑、#醛、苯酚、苯并[a]芘、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地表水样品中共检出指标23项,分别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氟化物、石油类、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醛、砷、铅、铜、锌、镍、锰、铬、锡、锑、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检出指标中石油类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限值,总铬、锡低于《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自来水标准值,其它检测因子检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或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因此,浦沿单元#地块内土壤镍和六价铬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委托单位

单位:杭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99号22幢1-3层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地块调查机构

单位:浙江冶金环境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西溪 (略) 18号1幢7楼712室

联系电话:0571-#

邮箱:*@*ttp://**

公众可以信函、传着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河北, (略) ,浙江, (略) , (略) , (略) , (略) ,上海,杭州,深圳,05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第八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 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浦沿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浦沿单元#地 (略) (略) 浦沿街道杨 (略) ,东至文水河规划绿化,南至生地街, (略) 绿化,北至规划绿化,地块面积为#平方米,中心坐标:120.#°E 30.#°N。本地块用地性质原为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科教文卫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本次项目地 (略) (略) ,现场钻探施工单位为:上海 (略) 和浙江 (略) ,土壤、沉积物、地下水及地表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及检测单位为杭州 (略) ,其中地下水中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以及底泥中苯胺分包给中煤 (略) 进行检测。土壤(沉积物)采样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07日。地下水、地表水采样时间为2025年01月11日。采集样品数(不含质控样):土壤采样点位17个,沉积物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5个,地表水采样点位3个;共采集土壤样品172个(快速检测样品总数);沉积物样品3个;地下水样品5个;地表水样品3个。样品送检数(不含质控样):根据项目监测方案以及快扫测定的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结果,本次筛选出土壤样品77个送检,沉积物、地下水、地表水样品全部送检。采集质控样数:土壤样品现场平行样8个,沉积物样品现场平行样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1个,地表水现场平行样1个;土壤全程序空白和运输空白各2个,采集淋洗空白1个,沉积物全程序空白1个;水质全程序空白和运输空白各1个。样品分析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21日。

本次调查土壤检测项目共计60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15项特征指标(pH、锌、氰化物、总铬、锡、氟化物、锰、锑、#醛、苯酚、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石油烃C10-C40)。土壤样品中共检出指标22项,分别为pH、氟化物、砷、总汞、镉、铅、铜、镍、锌、铬、六价铬、锡、锰、锑、石油烃(C10-C40)、?、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醛。其中?、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仅S14点位表层0-0.5m检出,其它样品均未检出。检出指标中pH值范围在7.91~9.44,锌、铬、锡、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检测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锰低于《 (略) 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醛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镍、六价铬最大值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镍超标点位为S7、S8、S10、S11,六价铬超标点位为S7、S11、S12,其余检测因子(除pH外)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51项,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 #-2017)表1中除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外35项因子和16项特征指标(镍、总铬、锡、1,1-二氯#烷、1,2-二氯#烷、间、对二#苯、邻二#苯、锑、#醛、苯酚、苯并[a]芘、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样品中共检出指标29项,分别为pH、色度、浊度、臭和味、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碘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氯化物、硫酸盐、氟化物、#醛、砷、锑、镉、铅、镍、铬、铜、锌、铁、锰、钠、锡、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辛酯。其中臭和味仅对照点地下水有微弱臭和味,地块内地下水无臭和味。其中检测指标检测值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IV类标准的有对照点臭和味、所有地下水样品浊度、W2、W3点位氟化物,检出指标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辛酯检测值低于“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醛低于《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值,铬、锡低于《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自来水标准值,其余检测指标检测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IV类标准。

本次调查底泥检测项目共计60项,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和15项特征指标(pH、锌、氰化物、总铬、锡、氟化物、锰、锑、#醛、苯酚、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石油烃C10-C40)。底泥样品中共检出指标17项,分别为pH、氟化物、砷、总汞、镉、铅、铜、镍、锌、铬、锡、锰、锑、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酯、#醛。检出指标中pH值范围在7.53~7.93,锌、铬、锡、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检测值低于《浙江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敏感用地筛选值,锰低于《 (略) 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醛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测因子(除pH外)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块外东侧河道地表水检测项目共计44项,包括重金属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镍、汞)、地表水常规指标19项(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硒、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和其他特征污染物18项(锌、总铬、锡、氟化物、二氯#烷、苯、#苯、二#苯(间、对二#苯+邻二#苯)、铝、锑、#醛、苯酚、苯并[a]芘、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地表水样品中共检出指标23项,分别为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氟化物、石油类、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醛、砷、铅、铜、锌、镍、锰、铬、锡、锑、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检出指标中石油类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限值,总铬、锡低于《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自来水标准值,其它检测因子检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或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因此,浦沿单元#地块内土壤镍和六价铬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委托单位

单位:杭州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599号22幢1-3层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地块调查机构

单位:浙江冶金环境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西溪 (略) 18号1幢7楼712室

联系电话:0571-#

邮箱:*@*ttp://**

公众可以信函、传着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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