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北-克拉试采管线克深8至大北段腐蚀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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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北-克拉试采管线克深8至大北段腐蚀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拟报批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5年1月7日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2024年大北-克拉试采管线(克深8至大北段)腐蚀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及报告书报批前公示,以听取公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 (略) (略)

2025年2月26日

附件:2024年大北-克拉试采管线(克深8至大北段)腐蚀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

附件:2024年大北-克拉试采管线(克深8至大北段)腐蚀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于2025年1月7日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2024年大北-克拉试采管线(克深8至大北段)腐蚀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及报告书报批前公示,以听取公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 (略) (略)

2025年2月26日

附件:2024年大北-克拉试采管线(克深8至大北段)腐蚀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

附件:2024年大北-克拉试采管线(克深8至大北段)腐蚀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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