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略) ,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对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评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资 (略)

3、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元,购买 (略) 10-2厂房新建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176.32平方米(约4.764亩),建筑面积1947.9平方米,新建3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3条注塑生产线、3条吹塑生产线,年产聚#烯塑料再生颗粒2000吨、年产聚#烯塑料再生颗粒1000吨,年产提桶#个,其中聚#烯塑料再生颗粒和聚#烯塑料再生颗粒部分用于生产提桶、部分对外出售。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8cA?pwd=6id3

提取码:6id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

三、公众参 (略) 络链接

公众参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g?pwd=w49k

提取码:w49k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资 (略)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乐至县经 (略) 西郊工 (略) 66号扬锦智能制造产业园10-2厂房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中创 (略)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3栋1单元7层701号

五、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 (略) 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为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在您提出宝贵意见时,请关注如下事项:

施工期和营运期存在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因素,请提出您的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乐至县

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略) ,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对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评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资 (略)

3、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元,购买 (略) 10-2厂房新建乐至县金晨喆再生塑料颗粒和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3176.32平方米(约4.764亩),建筑面积1947.9平方米,新建3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3条注塑生产线、3条吹塑生产线,年产聚#烯塑料再生颗粒2000吨、年产聚#烯塑料再生颗粒1000吨,年产提桶#个,其中聚#烯塑料再生颗粒和聚#烯塑料再生颗粒部分用于生产提桶、部分对外出售。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8cA?pwd=6id3

提取码:6id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

三、公众参 (略) 络链接

公众参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g?pwd=w49k

提取码:w49k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资 (略)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乐至县经 (略) 西郊工 (略) 66号扬锦智能制造产业园10-2厂房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中创 (略)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486号3栋1单元7层701号

五、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 (略) 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为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在您提出宝贵意见时,请关注如下事项:

施工期和营运期存在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因素,请提出您的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乐至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