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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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平邑县温水镇东武安村农村宅基地地块 (略) 域组成,均位于平邑县温水镇东武安村村东,总占地面积9793.9平方米。其中,区域1占地面积7788.1平方米,现状为农田,历史用途为农田;区域 2占地面积2005.8平方米,现状为林地,历史用途为林地。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07居住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于以上要求,平邑县温水镇东武安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山东企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可以接受,为调查地块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调查地块内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林地、道路、住宅、个体经营户等。现场踏勘期间相邻地块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期间,均匀采集土壤表层样品。土壤样品中土壤无异味、颜色无异常,并采用快速检测设备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品进行了半定量测定,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含量和PID检测结果均未发现异常。

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开发利用。

,山东

平邑县温水镇东武安村农村宅基地地块 (略) 域组成,均位于平邑县温水镇东武安村村东,总占地面积9793.9平方米。其中,区域1占地面积7788.1平方米,现状为农田,历史用途为农田;区域 2占地面积2005.8平方米,现状为林地,历史用途为林地。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07居住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于以上要求,平邑县温水镇东武安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山东企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了解地块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可以接受,为调查地块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调查地块内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田、林地、道路、住宅、个体经营户等。现场踏勘期间相邻地块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期间,均匀采集土壤表层样品。土壤样品中土壤无异味、颜色无异常,并采用快速检测设备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品进行了半定量测定,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含量和PID检测结果均未发现异常。

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低,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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