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B区2号路延长线、6号路延长线、8号路延长线、12号路延长线及21号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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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B区2号路延长线、6号路延长线、8号路延长线、12号路延长线及21号路延长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广佛肇(怀集)经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佛肇(怀集)经 (略) (略) 位于怀集县幸福街道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临时占用位于怀集县幸福街道前途村0.1748公顷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现状为农用地0.1748公顷(林地0.09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820公顷),不得超出批准用地范围使用临时用地。

  二、该临时用地用途为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施工便道。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使用临时用地。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你公司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四、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造成无法恢复原种植条件的行为。如因规划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服从并交还土地。

  五、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日止。请你公司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向怀集县 (略) 提出验收申请。

  六、你公司须按规定及时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怀集县 (略)

  2025年2月20日




广佛肇(怀集)经 (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广佛肇(怀集)经 (略) (略) 位于怀集县幸福街道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4〕1号)和《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临时占用位于怀集县幸福街道前途村0.1748公顷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现状为农用地0.1748公顷(林地0.09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820公顷),不得超出批准用地范围使用临时用地。

  二、该临时用地用途为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施工便道。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使用临时用地。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你公司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四、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造成无法恢复原种植条件的行为。如因规划建设需要,应无条件服从并交还土地。

  五、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日止。请你公司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向怀集县 (略) 提出验收申请。

  六、你公司须按规定及时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怀集县 (略)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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