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黄埔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第三批的通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公布黄埔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第三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第三批)》已完成征求意见公示,并 (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 (略) 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以及 《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第九条“保护 (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等规定,现将《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第三批)》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第三批).pdf


  广 (略) 规划和 (略)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第三批)》已完成征求意见公示,并 (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 (略) 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以及 《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第九条“保护 (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等规定,现将《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第三批)》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 (略) 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划(第三批).pdf


  广 (略) 规划和 (略)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4年12月2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