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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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村劳动力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利用机械数量逐步增加,机械作业面积逐步扩大,但小农户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程度还不高,特别是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覆盖率较低,因此在全县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提高全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一、项目目标

省农业农村厅共下达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49.#元,在全县18个乡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4.#亩。通过项目的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要求各乡镇建设时每个社会化服务点必须大于200亩,且必须建成大于500亩的示 (略) 。如果社会化服务组织仅托管耕、种、防、收中的一项或两项以上的,则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代耕服务面积*0.36+代种服务面积*0.27+代防服务面积*0.1+代收服务面积*0.27。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1.突出小农户。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安排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服务面积至少占60%以上。服务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占比不高于40%,且接受服务的同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累计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不得超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2.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2025年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49.#元,择优选定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较好的服务组织实施连片作业。

补助方式: (略) 场机制,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验收合格后,县 (略) 予以拨付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聚焦制约当地农业提质增效和产业发展的短板,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 (略) 域重点支持的托管环节和服务内容,并形成支持的优先顺序。马铃薯、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防、收全托管服务每亩补助80元;单环节托管服务中机耕补助28元;机播补助22元;机防补助8元;机收补助22元。

(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遴选标准

参与此项目的托管服务组织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安装数据监测设备;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按照农作物生长季节及时完成各环节作业任务。

三、实施流程

(一)服务组织的申请与确定。 (略) 站公开招募托管服务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向项目任务承担乡镇报名,并填写《临洮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附件2),经当地乡镇核查后,连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具发票、银行开户账号等资料交至县 (略) 备案。县 (略) 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托管服务组织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实地核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申请服务组织进行遴选。确定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后,通 (略) 站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示举报电话。

(二)签订服务合同。县 (略) 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上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收费标准、质量要求、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并勾定作业地块(含地块编码), (略) 域种植品种及作业面积图斑,报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存档备查,确保面积精准、位置精准、种植品种精准、服务对象信息精准,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应作业服务。

(三)监督项目实施。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项目涉及村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作业面积工作,监督、协调托管服务组织如期完成作业任务,并督促服务组织认真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县 (略) 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承诺书,负责项目宣传、组织协调、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工作,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作业费补助,作业费中农户自筹部分由托管服务组织与农户协商收取, (略) 场价格。

(四)强化监督检查。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衡量托管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在项目实施期间,县 (略) 、项目乡镇、项目村对项目作业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项 (略) 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进行实地抽验,并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抽验合格率、满意度需达到95%以上。在服务组织作业完成后,项目乡镇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专班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专班办公室组织县 (略) 进行验收,并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五)兑付补助资金。县 (略) 要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六)及时进行总结。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的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县 (略) ;对项目实施情况,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县 (略) 。

(七)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 (略) 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

1.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

2.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

3.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4.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公示表

5.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服务合同

6.承诺书

7.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

8.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质量面积核验汇总表

9.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作业单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docx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docx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docx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docx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质量和面积核验汇总表.docx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服务合同.docx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作业单.docx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docx承 诺 书.docx

近年来,在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村劳动力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利用机械数量逐步增加,机械作业面积逐步扩大,但小农户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程度还不高,特别是集中连片地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覆盖率较低,因此在全县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提高全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

一、项目目标

省农业农村厅共下达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49.#元,在全县18个乡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4.#亩。通过项目的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小农户比例不断提高,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要求各乡镇建设时每个社会化服务点必须大于200亩,且必须建成大于500亩的示 (略) 。如果社会化服务组织仅托管耕、种、防、收中的一项或两项以上的,则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代耕服务面积*0.36+代种服务面积*0.27+代防服务面积*0.1+代收服务面积*0.27。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1.突出小农户。服务对象突出小农户,安排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服务面积至少占60%以上。服务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占比不高于40%,且接受服务的同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年累计享受项目任务补助的资金总量不得超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2.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2025年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49.#元,择优选定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较好的服务组织实施连片作业。

补助方式: (略) 场机制,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验收合格后,县 (略) 予以拨付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聚焦制约当地农业提质增效和产业发展的短板,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 (略) 域重点支持的托管环节和服务内容,并形成支持的优先顺序。马铃薯、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耕、种、防、收全托管服务每亩补助80元;单环节托管服务中机耕补助28元;机播补助22元;机防补助8元;机收补助22元。

(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遴选标准

参与此项目的托管服务组织是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安装数据监测设备;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按照农作物生长季节及时完成各环节作业任务。

三、实施流程

(一)服务组织的申请与确定。 (略) 站公开招募托管服务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向项目任务承担乡镇报名,并填写《临洮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附件2),经当地乡镇核查后,连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具发票、银行开户账号等资料交至县 (略) 备案。县 (略) 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托管服务组织所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实地核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申请服务组织进行遴选。确定项目实施服务组织后,通 (略) 站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示举报电话。

(二)签订服务合同。县 (略) 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上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收费标准、质量要求、质检验收和违规责任等内容,并勾定作业地块(含地块编码), (略) 域种植品种及作业面积图斑,报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存档备查,确保面积精准、位置精准、种植品种精准、服务对象信息精准,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提供相应作业服务。

(三)监督项目实施。县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站组织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项目涉及村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作业面积工作,监督、协调托管服务组织如期完成作业任务,并督促服务组织认真填写托管服务作业单。县 (略) 与服务组织签订服务承诺书,负责项目宣传、组织协调、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总结验收工作,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作业费补助,作业费中农户自筹部分由托管服务组织与农户协商收取, (略) 场价格。

(四)强化监督检查。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衡量托管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在项目实施期间,县 (略) 、项目乡镇、项目村对项目作业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项 (略) 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等进行实地抽验,并通过问卷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抽验合格率、满意度需达到95%以上。在服务组织作业完成后,项目乡镇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专班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领导专班办公室组织县 (略) 进行验收,并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五)兑付补助资金。县 (略) 要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六)及时进行总结。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的实物动态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上报县 (略) ;对项目实施情况,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县 (略) 。

(七)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 (略) 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

1.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

2.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

3.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4.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公示表

5.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服务合同

6.承诺书

7.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

8.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质量面积核验汇总表

9.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作业单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docx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专班.docx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docx临洮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docx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作业质量和面积核验汇总表.docx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服务合同.docx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作业单.docx临洮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docx承 诺 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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