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文登分局关于作出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编:*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备注 |
1 | 威海恒 (略) | 危化品带储存设施经营项目 | (略) (略) 文登经 (略) (略) 东、 (略) 北 (略) 内 | 威环文审表〔2025〕2-4号 | 2025.02.25 | |
2 | 威海 (略) | 金属渔具配件加工项目 | (略) 文登经 (略) (略) 9-4号 | 威环文审表〔2025〕2-5号 | 2025.02.25 | |
3 | 威海天润金 (略) | 复合轧辊制造与再制造项目 | (略) 文登经 (略) (略) 东、 (略) 北 | 威环文审表〔2025〕2-6号 | 2025.02.2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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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世纪大道80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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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威海恒 (略) | 危化品带储存设施经营项目 | (略) (略) 文登经 (略) (略) 东、 (略) 北 (略) 内 | 威环文审表〔2025〕2-4号 | 2025.02.25 | |
2 | 威海 (略) | 金属渔具配件加工项目 | (略) 文登经 (略) (略) 9-4号 | 威环文审表〔2025〕2-5号 | 2025.02.25 | |
3 | 威海天润金 (略) | 复合轧辊制造与再制造项目 | (略) 文登经 (略) (略) 东、 (略) 北 | 威环文审表〔2025〕2-6号 | 202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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