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强港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南街 (略) (略) (略) (略) 1号楼103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白坭镇汇创大道98号1栋(一至四层)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选 (略) (略) 白坭镇汇创大道98号1栋一至四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1′14.417″,北纬23°3′42.485″),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3282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塑料瓶、塑料盖,年产塑料瓶1400t/a,塑料盖100t/a。项目劳动定员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0t/a) (略) 理执行白坭镇汇 (略) 理厂进 (略) (略) 引至白坭镇汇 (略) (略) 理;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吹瓶、注塑工序产生非#烷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丝印固化、酒精擦拭有机废气产生的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 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 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和表 3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A. (略)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项目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项目破碎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略) 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其他炉窑二级标准,燃烧废气(SO2、NOX)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项目通过采取有效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 (略) 理。 |
2025年2月26日 |
佛山市强港塑料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西南街 (略) (略) (略) (略) 1号楼103室 邮 编:# 联系电话:0757-# 传 真: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略)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白坭镇汇创大道98号1栋(一至四层)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选 (略) (略) 白坭镇汇创大道98号1栋一至四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1′14.417″,北纬23°3′42.485″),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3282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塑料瓶、塑料盖,年产塑料瓶1400t/a,塑料盖100t/a。项目劳动定员6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40t/a) (略) 理执行白坭镇汇 (略) 理厂进 (略) (略) 引至白坭镇汇 (略) (略) 理;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项目吹瓶、注塑工序产生非#烷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丝印固化、酒精擦拭有机废气产生的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 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 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和表 3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A. (略) 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项目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项目破碎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 (略) 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其他炉窑二级标准,燃烧废气(SO2、NOX)无组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项目通过采取有效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交有资 (略) 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 (略) 理。生活垃圾交由相关部 (略) 理。 |
2025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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