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南岳生物单采血站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739-#(兼传真)
通讯地址: 隆回 (略) 178号
邮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邵市环评(4)〔2025〕4号 | #年2月27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739-#(兼传真)
通讯地址: 隆回 (略) 178号
邮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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