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扶绥县同正学校扩建项目无法确定权属来源土地的确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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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扶绥县同正学校扩建项目无法确定权属来源土地的确认公告

扶绥县同正学校扩建项目四至:北至扶绥县供销合作联社、东至扶绥县粮食和 (略) 、南至原扶 (略) 、西至原扶 (略) ,土地面积为1943.19平方米(折合2.915亩)。

该地块范围内无法确定土地权属来源面积1943.19平方米。项目地块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该地块未进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因此确定为无法确定土地权属来源的土地。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精神,我局组织开展对该无法确定土地权属来源土地的调查工作。经过查阅档案、实地调查和询问,认定该项目范围内无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略) 域内无法确定权属来源土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告到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国有土 (略) 置。

特此公告



扶绥县 (略)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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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同正学校扩建项目四至:北至扶绥县供销合作联社、东至扶绥县粮食和 (略) 、南至原扶 (略) 、西至原扶 (略) ,土地面积为1943.19平方米(折合2.915亩)。

该地块范围内无法确定土地权属来源面积1943.19平方米。项目地块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该地块未进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因此确定为无法确定土地权属来源的土地。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精神,我局组织开展对该无法确定土地权属来源土地的调查工作。经过查阅档案、实地调查和询问,认定该项目范围内无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略) 域内无法确定权属来源土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公告到期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国有土 (略) 置。

特此公告



扶绥县 (略)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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