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滁州 (略) 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滁州 (略) 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滁州 (略)
公示内容:滁州 (略) 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 期:即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经理*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项目设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滁州 (略) 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滁州 (略) 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滁州 (略)
公示内容:滁州 (略) 重型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重新报批)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 期:即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经理*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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