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环保铝制装备材料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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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保铝制装备材料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将安徽宏星 (略) 绿色环保铝制装备材料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绿色环保铝制装备材料智能化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宏星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约40亩,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2栋厂房(略)平方米,办公楼及附属设施6000平方米,建设4条钣金生产线等,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年产(略)平方绿色环保铝制装备材料的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宏星 (略)

联系人:胡总

联系方式:(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琅琊经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示日期

2025年3月13日截止。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将安徽宏星 (略) 绿色环保铝制装备材料智能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绿色环保铝制装备材料智能化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宏星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约40亩,总建筑面积约(略)平方米,其中2栋厂房(略)平方米,办公楼及附属设施6000平方米,建设4条钣金生产线等,项目建成投产后,达到年产(略)平方绿色环保铝制装备材料的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宏星 (略)

联系人:胡总

联系方式:(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琅琊经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示日期

2025年3月13日截止。

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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