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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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25 09:05 字体:[]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瓮安县江界河镇龙塘岩脚采石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瓮安县江界河镇龙塘岩脚采石厂改扩建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江界河镇龙塘村岩脚组

瓮 (略)

贵州仲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瓮安县江界河镇龙塘村岩脚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7度23分30.864 秒,北纬27度15分1.581秒,属于土砂石开采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67%。原项目于2015年5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瓮环审〔2015〕41号),2020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矿区面积0.133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t/a。

本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吨/年(其中年生产碎石#吨,七眼砂#吨,五眼砂#吨),矿区面积0.1219km2,开采标高为+1041~+900m。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划 (略) 界线,在永久基本农田侧设置围挡,严禁施工活动进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项目建设施工中应尽量少破坏植被,开挖的土石方应尽量回填利用。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加强管理,严禁工作人员打猎、捕 (略) 内蛇类、鸟类。对现有 (略) 进行植被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地进出口 (略) 进行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洗车池、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对开挖、切割等施工作业面 (点) 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粉性材料采取包封运输;运渣车密闭运输。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机械设备定期维修维护。加 (略) 内动力机械设备管理,将可在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设置在 临时建筑房内作业。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限速、禁鸣。

5.固 (略) 置措施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及时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 (略) 置。废土石方运往临时堆场堆放,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 (略) 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开采范围,禁止超范围开采。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结合项目开采时间和开采方位,采用阶段性复垦措施,剥离产生的表土进行覆土,并及时采取播撒草籽和覆盖防尘布等措施。做好矿山生态恢复工作, (略) 及时回填、覆土复垦或绿化。加强绿化、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减轻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加强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粉尘

①表土剥离扬尘:采用移动水箱管道喷雾洒水除尘。

②钻孔作业粉尘:采用湿法钻孔作业,钻孔机自带喷水装置,同时采用移动水箱管道喷雾洒水降尘。

③爆破粉尘:爆破前采取湿棕垫覆盖,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

④采矿采装过程粉尘: (略) 周围设置临时挡风设施,采取 (略) 洒水增湿、降低卸料落差等措施。

(2)工业场地粉尘

工业场地粉尘主要为破碎、筛分、制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破碎车间全封闭;破碎、筛分、制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破碎机(共5台)、打砂机(共2台)、振动筛(共3个)上方设置集气装置,统一收集后引至布袋除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成品堆场和临时排土场扬尘

成品堆场设置为全封闭式棚架结构堆场,设置1套喷雾装置;临时排土场进行洒水抑尘及 (略) ,排弃的剥离物及时碾压;临时排土场堆放已经稳定的边坡及时地进行复垦,植树、种草以固定剥离物的表面层。

(4)砂石装卸扬尘

控制卸料高度,砂 (略) 域设置喷淋洒水设施定时洒水,在装卸、倾倒过程中加强洒水抑尘。

(5)运输粉尘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控制运输车行驶速度,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禁止冒装撒漏、 (略) , (略) 的维护, (略) 清扫保洁,定期进行喷淋洒水。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依托现有化粪池(15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沉淀(5m3)沉淀后循环使用;场地初期淋滤水引至沉淀池(2座,总容积为1100m3) (略) 理后回用于矿石开采洒水降尘。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略) 防渗措施,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车辆,进行露天开采、运输,装载时降低高差,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全封闭钢棚,进 (略) 置,设备安装减震器;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禁止鸣笛;修建场地边界围墙,场区加强绿化,加强采场周边、生活办公场地周边和场地内部各 (略) 之间的绿化林带建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6.固 (略) 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废土石用 (略) 回填。洗车池、沉砂池产生的沉渣,用于矿山复垦。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农肥。破碎、筛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产品直接外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现有的危废暂存间(2m2),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排土场垮塌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2-25 09:05 字体:[]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瓮安县江界河镇龙塘岩脚采石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瓮安县江界河镇龙塘岩脚采石厂改扩建项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江界河镇龙塘村岩脚组

瓮 (略)

贵州仲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瓮安县江界河镇龙塘村岩脚组,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7度23分30.864 秒,北纬27度15分1.581秒,属于土砂石开采项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6.67%。原项目于2015年5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瓮环审〔2015〕41号),2020年12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矿区面积0.133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t/a。

本项目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吨/年(其中年生产碎石#吨,七眼砂#吨,五眼砂#吨),矿区面积0.1219km2,开采标高为+1041~+900m。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划 (略) 界线,在永久基本农田侧设置围挡,严禁施工活动进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项目建设施工中应尽量少破坏植被,开挖的土石方应尽量回填利用。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加强管理,严禁工作人员打猎、捕 (略) 内蛇类、鸟类。对现有 (略) 进行植被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地进出口 (略) 进行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洗车池、截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对开挖、切割等施工作业面 (点) 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洒水、喷淋;粉性材料采取包封运输;运渣车密闭运输。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机械设备定期维修维护。加 (略) 内动力机械设备管理,将可在固定地点施工的机械设置在 临时建筑房内作业。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限速、禁鸣。

5.固 (略) 置措施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及时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 (略) 置。废土石方运往临时堆场堆放,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由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 (略) 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开采范围,禁止超范围开采。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结合项目开采时间和开采方位,采用阶段性复垦措施,剥离产生的表土进行覆土,并及时采取播撒草籽和覆盖防尘布等措施。做好矿山生态恢复工作, (略) 及时回填、覆土复垦或绿化。加强绿化、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要求,减轻项目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加强管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粉尘

①表土剥离扬尘:采用移动水箱管道喷雾洒水除尘。

②钻孔作业粉尘:采用湿法钻孔作业,钻孔机自带喷水装置,同时采用移动水箱管道喷雾洒水降尘。

③爆破粉尘:爆破前采取湿棕垫覆盖,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

④采矿采装过程粉尘: (略) 周围设置临时挡风设施,采取 (略) 洒水增湿、降低卸料落差等措施。

(2)工业场地粉尘

工业场地粉尘主要为破碎、筛分、制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破碎车间全封闭;破碎、筛分、制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破碎机(共5台)、打砂机(共2台)、振动筛(共3个)上方设置集气装置,统一收集后引至布袋除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成品堆场和临时排土场扬尘

成品堆场设置为全封闭式棚架结构堆场,设置1套喷雾装置;临时排土场进行洒水抑尘及 (略) ,排弃的剥离物及时碾压;临时排土场堆放已经稳定的边坡及时地进行复垦,植树、种草以固定剥离物的表面层。

(4)砂石装卸扬尘

控制卸料高度,砂 (略) 域设置喷淋洒水设施定时洒水,在装卸、倾倒过程中加强洒水抑尘。

(5)运输粉尘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控制运输车行驶速度,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禁止冒装撒漏、 (略) , (略) 的维护, (略) 清扫保洁,定期进行喷淋洒水。

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依托现有化粪池(15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沉淀(5m3)沉淀后循环使用;场地初期淋滤水引至沉淀池(2座,总容积为1100m3) (略) 理后回用于矿石开采洒水降尘。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略) 防渗措施,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车辆,进行露天开采、运输,装载时降低高差,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全封闭钢棚,进 (略) 置,设备安装减震器;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禁止鸣笛;修建场地边界围墙,场区加强绿化,加强采场周边、生活办公场地周边和场地内部各 (略) 之间的绿化林带建设;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6.固 (略) 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废土石用 (略) 回填。洗车池、沉砂池产生的沉渣,用于矿山复垦。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农肥。破碎、筛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作为产品直接外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现有的危废暂存间(2m2),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排土场垮塌等引发的环境问题。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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