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德新能源汽车轴承智能制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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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德新能源汽车轴承智能制造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润德新能源汽车轴承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胶北街 (略) 沈海高速以南、 (略) 12号
建设单位: 青岛润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
项目概况: 新建一座6890m2的生产车间(第二联合车间)和一座实验中心,并利用现有第一联合车间,项目新增各车床、磨床、研磨机、网带炉生产线等各类设备180余套,新增产能*/年套精密汽车轴承。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套/年精密汽车轴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渗碳/氮碳共渗废气、淬火回火工序废气集中收集至1套“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 (略) 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煤油清洗废气集中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 (略) ”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氨、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中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应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应规范设置、建设废 (略) 理设施,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监控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磨削液、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实验器皿第3~4遍清洗水)、废气喷淋塔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废水经厂内现 (略) 理站(处理工艺:隔油+调节+絮凝沉淀+SBR,处理能力:5m3/d)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略) 排入青岛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排放浓度须满足青岛 (略) 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煤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油烟净化器废油及淬火底泥、污水站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实验器皿第1~2遍清洗水、实验药剂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铁屑、砂轮屑和废砂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相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润德新能源汽车轴承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胶北街 (略) 沈海高速以南、 (略) 12号
建设单位: 青岛润德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 (略)
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
项目概况: 新建一座6890m2的生产车间(第二联合车间)和一座实验中心,并利用现有第一联合车间,项目新增各车床、磨床、研磨机、网带炉生产线等各类设备180余套,新增产能*/年套精密汽车轴承。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套/年精密汽车轴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渗碳/氮碳共渗废气、淬火回火工序废气集中收集至1套“水喷淋+静电油烟净化” (略) 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煤油清洗废气集中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 (略) ”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氨、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2中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应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应规范设置、建设废 (略) 理设施,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臭气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8)表2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监控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磨削液、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实验器皿第3~4遍清洗水)、废气喷淋塔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废水经厂内现 (略) 理站(处理工艺:隔油+调节+絮凝沉淀+SBR,处理能力:5m3/d)处理后,与生活污 (略) (略) 排入青岛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子排放浓度须满足青岛 (略) 进水水质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煤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液压油、油烟净化器废油及淬火底泥、污水站含油污泥、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实验器皿第1~2遍清洗水、实验药剂废液)、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 (略) 理资质 (略) 理;铁屑、砂轮屑和废砂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相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并按规定使用危险 (略) ,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 (略) ,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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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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