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嘉陵江东阳段岸线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进行北碚区嘉陵江东阳段岸线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嘉陵江东阳段岸线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移民工作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 (略) (略) 东阳 (略) 范围内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总投资:9255.*元
主要建设内容:护岸治理、生态修复、巡河通道、规整清理岸坡、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移民工作事务中心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学科技 (略) M层07室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坪正街160号万科中心写字楼4幢23F
四、征求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第三十条规定,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qcn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移民工作事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进行北碚区嘉陵江东阳段岸线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嘉陵江东阳段岸线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移民工作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 (略) (略) 东阳 (略) 范围内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总投资:9255.*元
主要建设内容:护岸治理、生态修复、巡河通道、规整清理岸坡、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移民工作事务中心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学科技 (略) M层07室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大坪正街160号万科中心写字楼4幢23F
四、征求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 (略) 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第三十条规定,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qcnm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移民工作事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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