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达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原方领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年产300万片口服固体片剂、200万粒胶囊剂、50万袋颗粒剂等项目第一阶段竣工...
一、项目简介
方达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原方领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片口服固体片剂、#粒胶囊剂、#袋颗粒剂等项目(第一阶段)位于苏州吴中经济技 (略) 郭巷 (略) 1899号。公司租赁德源讯飞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号厂房1F、2F建筑面积8310m2厂房,年产口服固体片剂#片、胶囊剂#粒、颗粒剂#袋、注射剂#瓶、乳膏#支以及滴眼液#支。第一阶段仅对年产口服固体片剂#片、胶囊剂#粒、颗粒剂#袋进行验收。
2022年4月方达制药(苏州)有限公 (略) 宏宇 (略) 编制完成《方领医药年产#片口服固体片剂、#粒胶囊剂、#袋颗粒剂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2月12日获得苏州吴中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吴开管委审环建[2022]74号)。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更名为方达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详见附件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竣工调试。
2024年08月28 ~29日 (略) 于对项目第一阶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监测,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验收单位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期间,DW001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度符合《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3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数据,经核 (略) (略) 理效率在66.0%~98.2%。
(2)废气
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1“发酵尾气”标准;颗粒物、非#烷总烃的排放速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附录C中表C.1标准,臭气、氨、硫化氢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3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氨、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二级新建扩建标准;生产厂房门外1m G5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数据,经核算DA003排气筒非# (略) 理效率在55.3%~71.3%,DA004排气筒非# (略) 理效率在57.2%~63.9%,DA005排气筒非# (略) 理效率在39.7%~47.6%,氨处理效率在68.6%~70.0%, (略) 理效率在53.0%~62.4%。
(3)噪声
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综合利用达 (略) 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5)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废水及废气排放量低于环评中相应的排放总量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方达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 (略) 郭巷 (略) 1899号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512-#
邮编:#
公示期: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26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一、项目简介
方达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原方领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年产#片口服固体片剂、#粒胶囊剂、#袋颗粒剂等项目(第一阶段)位于苏州吴中经济技 (略) 郭巷 (略) 1899号。公司租赁德源讯飞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号厂房1F、2F建筑面积8310m2厂房,年产口服固体片剂#片、胶囊剂#粒、颗粒剂#袋、注射剂#瓶、乳膏#支以及滴眼液#支。第一阶段仅对年产口服固体片剂#片、胶囊剂#粒、颗粒剂#袋进行验收。
2022年4月方达制药(苏州)有限公 (略) 宏宇 (略) 编制完成《方领医药年产#片口服固体片剂、#粒胶囊剂、#袋颗粒剂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2月12日获得苏州吴中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吴开管委审环建[2022]74号)。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更名为方达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详见附件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项目第一阶段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7月竣工调试。
2024年08月28 ~29日 (略) 于对项目第一阶段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监测,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验收单位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期间,DW001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的排放浓度符合《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3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数据,经核 (略) (略) 理效率在66.0%~98.2%。
(2)废气
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1“发酵尾气”标准;颗粒物、非#烷总烃的排放速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附录C中表C.1标准,臭气、氨、硫化氢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042-2021)表3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臭气、氨、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表1二级新建扩建标准;生产厂房门外1m G5非#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监测数据,经核算DA003排气筒非# (略) 理效率在55.3%~71.3%,DA004排气筒非# (略) 理效率在57.2%~63.9%,DA005排气筒非# (略) 理效率在39.7%~47.6%,氨处理效率在68.6%~70.0%, (略) 理效率在53.0%~62.4%。
(3)噪声
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综合利用达 (略) 置,固体废物“零排放”
(5)总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废水及废气排放量低于环评中相应的排放总量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方达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 (略) 郭巷 (略) 1899号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512-#
邮编:#
公示期: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26日
注:验收调查报告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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