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多合一动力及驱动系统铝合金壳体生产线智能技术改造项目拟批准公示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金新街 (略) 777号;
建设单位:广东 (略) ;
环评机构:苏州 (略) ;
项目概况:广东 (略) 位于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略) 777号,拟在 (略) 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多合一动力及驱动系统铝合金壳体生产线智能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依托现有车间及压铸机配套自动化设备、数控加工中心、合模机等生产设施,新增数控加工中心、压铸机、立式加工中心、高速机配套转台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企业预计新增年产新能源汽车多合一动力及驱动系统铝合金壳体(略)件的生产能力;同时,企业后加工车间现有项目打磨废气(铝粉尘)收集管线存在互联互通现象,不符合《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工贸重点领域关键治理措施的通知》(苏安办函〔2024〕2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现场情况,本次对现有打 (略) 理措施由水膜除尘器、文丘里湿式 (略) 理+15米高排气筒排放改为在打磨工作台设置下吹风+水槽收集设施,未进入水槽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总投资(略)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略)元,环保投资占比2.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抛丸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进“水膜除尘”装置(现有)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4#,现有)排放,热处理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0#,新增)排放。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略)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静电吸附(二级)”装置(新增2套,其余依托现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削废气(非(略)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进设备配套的“静电吸附(二级)”装置(新增1套,其余依托现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后加工车间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打磨台斜上方下吹风风扇吹入下方收集水槽(本次新增),未进入水槽的部分无组织排放;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及抛丸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限值,热处理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的标准限值;车间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A.1的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略)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雨、污排口 (略) 现有。 (略) 清洗废水、除尘废水、打磨水槽更换用水、油雾净化装置清洗废水、冷却塔排水收集 (略) (略) 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沉淀”, (略) 理规模为400t/d,现有)处理, (略) 油雾净化装置清洗废水收集 (略) 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沉淀”, (略) 理规模为100t/d,现有)处理,上 (略) 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 (略) (略) 理,尾水排入通(略)河。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同时应满 (略) 理厂接管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HW08)、废切削液(HW09)、废机油(含包装桶)(HW08)、废弃包装桶(HW49)、包装桶(HW49)、废酸(HW49)、废油渣(HW08)、废抹布手套(HW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含油铝屑(HW09)利用工业用离心甩干机将切削液甩干至无滴漏状态后交由附近冶炼厂回收后用于冶炼;废钢丸、除尘灰渣、铝边角料及铝屑(打磨、抛丸)、金属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废纸、废塑料)、废打磨片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的要求。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略)
联系地址:南 (略) (略) 项目投资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 (略) 服务大厅)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金新街 (略) 777号;
建设单位:广东 (略) ;
环评机构:苏州 (略) ;
项目概况:广东 (略) 位于南通高新技术产 (略) (略) 777号,拟在 (略) 内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多合一动力及驱动系统铝合金壳体生产线智能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依托现有车间及压铸机配套自动化设备、数控加工中心、合模机等生产设施,新增数控加工中心、压铸机、立式加工中心、高速机配套转台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企业预计新增年产新能源汽车多合一动力及驱动系统铝合金壳体(略)件的生产能力;同时,企业后加工车间现有项目打磨废气(铝粉尘)收集管线存在互联互通现象,不符合《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工贸重点领域关键治理措施的通知》(苏安办函〔2024〕2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企业现场情况,本次对现有打 (略) 理措施由水膜除尘器、文丘里湿式 (略) 理+15米高排气筒排放改为在打磨工作台设置下吹风+水槽收集设施,未进入水槽的粉尘无组织排放。项目总投资(略)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略)元,环保投资占比2.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抛丸废气(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进“水膜除尘”装置(现有)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4#,现有)排放,热处理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0#,新增)排放。压铸脱模工序产生的废气(非(略)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进“静电吸附(二级)”装置(新增2套,其余依托现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削废气(非(略)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进设备配套的“静电吸附(二级)”装置(新增1套,其余依托现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后加工车间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打磨台斜上方下吹风风扇吹入下方收集水槽(本次新增),未进入水槽的部分无组织排放;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非(略)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略)烷总烃及抛丸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的标准限值,热处理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的标准限值;车间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A.1的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略)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的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略)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雨、污排口 (略) 现有。 (略) 清洗废水、除尘废水、打磨水槽更换用水、油雾净化装置清洗废水、冷却塔排水收集 (略) (略) 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沉淀”, (略) 理规模为400t/d,现有)处理, (略) 油雾净化装置清洗废水收集 (略) 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气浮+沉淀”, (略) 理规模为100t/d,现有)处理,上 (略) 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 (略) (略) 理,尾水排入通(略)河。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同时应满 (略) 理厂接管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HW08)、废切削液(HW09)、废机油(含包装桶)(HW08)、废弃包装桶(HW49)、包装桶(HW49)、废酸(HW49)、废油渣(HW08)、废抹布手套(HW49)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含油铝屑(HW09)利用工业用离心甩干机将切削液甩干至无滴漏状态后交由附近冶炼厂回收后用于冶炼;废钢丸、除尘灰渣、铝边角料及铝屑(打磨、抛丸)、金属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废纸、废塑料)、废打磨片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的要求。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略)
联系地址:南 (略) (略) 项目投资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 (略) 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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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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