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发(基)〔2025〕32号

关于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 (略) :

报来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夕阳红生活,给老年人一个更加舒适温馨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同时有力推进我县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项目单位为吉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吉 (略) (略) 北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平方米,床位362张,其中养老生活用房9832.80平方米、辅助用房4076.6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及门卫37.24平方米、地下室4115.59平方米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6月至2026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上级资金。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

八、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吉水县发改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5年2月20日

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审批,同意以上招标事项。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2月20日


吉发(基)〔2025〕32号

关于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 (略) :

报来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夕阳红生活,给老年人一个更加舒适温馨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同时有力推进我县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项目单位为吉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吉 (略) (略) 北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用地面积#.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平方米,床位362张,其中养老生活用房9832.80平方米、辅助用房4076.6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及门卫37.24平方米、地下室4115.59平方米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25年6月至2026年12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上级资金。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依法依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

八、 (略) 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吉水县发改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5年2月20日

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吉水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勘察

设计

建安工程

监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经审批,同意以上招标事项。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2月2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