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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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报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铜 (略) 《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皖江大 (略) 交口
建设单位: 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铜 (略) 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批改版12.9.zip
项目概况: 2022年6月15日,我局于以铜环审〔2022〕14号文对《铜 (略) 3500mm宽厚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你公司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了调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你公司的调整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你 (略) 申请重新报批《铜 (略) 3500mm宽厚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变动后,项目原料、产品不变,生产能力不变,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吨宽厚板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本项目净环水系统(间接冷却)废水过滤后部分 (略) 道路降尘洒水,剩余部分回用于浊环水系统(直接冷却);浊环水系统废水经 (略) 理系统(旋流池+ (略) 理设施+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ACC冷却系统冷却废水经过滤后回用于浊环水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钟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纳管至钟 (略) 理厂。 (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措施, (略) 环境管理,尽可能降低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收集后经固定床干 (略) 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轧制废气经湿 (略) 理后通过2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剪切废气收集后经滤 (略) 理无组织排放;喷印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热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标准限值要求,轧制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及修改单中标准限值要求。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污染因子的无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规范固 (略) 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 (略) 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厂区内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 (略) 置措施,本项目配套建设230m3事故应急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 (略)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2025-02-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铜 (略) 《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略) 皖江大 (略) 交口
建设单位: 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铜 (略) 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批改版12.9.zip
项目概况: 2022年6月15日,我局于以铜环审〔2022〕14号文对《铜 (略) 3500mm宽厚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你公司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了调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你公司的调整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你 (略) 申请重新报批《铜 (略) 3500mm宽厚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变动后,项目原料、产品不变,生产能力不变,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吨宽厚板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本项目净环水系统(间接冷却)废水过滤后部分 (略) 道路降尘洒水,剩余部分回用于浊环水系统(直接冷却);浊环水系统废水经 (略) 理系统(旋流池+ (略) 理设施+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ACC冷却系统冷却废水经过滤后回用于浊环水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钟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纳管至钟 (略) 理厂。 (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措施, (略) 环境管理,尽可能降低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收集后经固定床干 (略) 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轧制废气经湿 (略) 理后通过2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剪切废气收集后经滤 (略) 理无组织排放;喷印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热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标准限值要求,轧制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及修改单中标准限值要求。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标准限值要求,其他污染因子的无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规范固 (略) 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 (略) 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厂区内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 (略) 置措施,本项目配套建设230m3事故应急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 (略) 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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