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家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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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家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韦家湾地块位于 (略) 镇 (略) *卯街道, (略) 、东 至谷阳 (略) 、 (略) 、南 (略) ,总占地面积 *m2(约 合67亩)。调查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在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 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分析和污染识别。该地 块内历史上主要为村庄、旱地、水塘和待开发荒地,未从事过生产经营活 动,无明显污染痕迹,但考虑该地 (略) 域曾进行过活动板房的建设使 用,历史上短暂存在过建筑垃圾,以及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会带 来一定污染,且该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为保障地块的安全性,需对 该地块进行进一步的采样分析,识别地块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物类型为: pH值、石油烃(C10-C40)、 *基叔*基醚、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相结合的方 法布设,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并在地块外布 设1个土壤对照点和地下水对照点,样品采集和检测均由江苏光质检测科 技有限公司完成,实验室内检测土壤样品47个(包含5个现场平行样)、 地下水样品6个(包含2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分析指标为:pH、重金 属(7项)、VOCs(27项)、SVOCs(11 项)、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和 地表水检测因子除上述指标外,还包括GB/T *-2017表1的35项指标 (不含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基叔*基醚。

根据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检出指标8项,包括pH值、重金属6项(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六价铬、挥发性 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pH变动范围在7.90~8.76 之间, 部分点位呈现轻度碱化, (略) 域自然背景状况有关。其他指标的检出 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

调查地块地下水共检出29项污染物,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8 项、毒理学指标4项,重金属指标6项、石油烃1项。地下水样品除常规 指标pH、色度、浊度、总硬度、硫酸盐、锰、硫化物以外,所有地下水样 品检出污染物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 水标准限值以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 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 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韦家湾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除常规 指标pH、色度、浊度、总硬度、硫酸盐、锰、硫化物以外,其他指标检测 浓度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等相关选 用标准限值要求,本地块地下水不涉及取用,无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 康产生危害。综上,韦家湾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作为居住用地 开发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 作。

, (略) ,江苏, (略) ,上海,镇江

韦家湾地块位于 (略) 镇 (略) *卯街道, (略) 、东 至谷阳 (略) 、 (略) 、南 (略) ,总占地面积 *m2(约 合67亩)。调查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在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 踏勘、调查采访等方式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分析和污染识别。该地 块内历史上主要为村庄、旱地、水塘和待开发荒地,未从事过生产经营活 动,无明显污染痕迹,但考虑该地 (略) 域曾进行过活动板房的建设使 用,历史上短暂存在过建筑垃圾,以及周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会带 来一定污染,且该地块后续规划为居住用地,为保障地块的安全性,需对 该地块进行进一步的采样分析,识别地块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物类型为: pH值、石油烃(C10-C40)、 *基叔*基醚、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相结合的方 法布设,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监测井,并在地块外布 设1个土壤对照点和地下水对照点,样品采集和检测均由江苏光质检测科 技有限公司完成,实验室内检测土壤样品47个(包含5个现场平行样)、 地下水样品6个(包含2个现场平行样)。土壤检测分析指标为:pH、重金 属(7项)、VOCs(27项)、SVOCs(11 项)、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和 地表水检测因子除上述指标外,还包括GB/T *-2017表1的35项指标 (不含放射性和微生物指标)、*基叔*基醚。

根据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检出指标8项,包括pH值、重金属6项(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六价铬、挥发性 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pH变动范围在7.90~8.76 之间, 部分点位呈现轻度碱化, (略) 域自然背景状况有关。其他指标的检出 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

调查地块地下水共检出29项污染物,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8 项、毒理学指标4项,重金属指标6项、石油烃1项。地下水样品除常规 指标pH、色度、浊度、总硬度、硫酸盐、锰、硫化物以外,所有地下水样 品检出污染物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 水标准限值以及《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 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 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韦家湾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要求,地下水除常规 指标pH、色度、浊度、总硬度、硫酸盐、锰、硫化物以外,其他指标检测 浓度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IV类等相关选 用标准限值要求,本地块地下水不涉及取用,无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 康产生危害。综上,韦家湾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后续作为居住用地 开发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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