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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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公示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的相关精神,县 (略) 组织各乡镇对全县蔬菜大棚需要更新改造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拟计划对42个蔬菜基地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改造内容:主要更新改造棚架、棚模、 (略) 、卷膜器、喷滴灌水肥一体设施、棚内尾水回收利用等。

二、改造范围:此次主要针对老旧蔬菜设施更新改造,仅改造蔬菜大棚设施。对单栋塑料大棚使用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连栋塑料大棚(薄膜温室)达到15年及以上;以及经县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设施结构和设备严重老化的设施大棚进行更新改造。

三、改造面积:拟计划改造总规模2063.3亩。

四、改造地点:栋川镇、光禄镇、弥兴镇、前场镇、太平镇、光屯镇、左门乡及姚安县草海 (略) 。

五、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限两年,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完成前期申报立项、设计及招投标等准备工作;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完成工程施工建设,并投产;2027年2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060.*元,申请地方财政配套4000.*元,项目申报单位负责自筹*.*元(项目实施经营主体自有资金9140.*元,经营主体融资贷款8000.*元)。

七、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的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如下:

项目目标

两年时间内,完成设施更新2063.3亩,实现促进信息化、机械化与设施化融合,推动老旧低效设施向大型化、宜机化、智能化转型,示范带动各地加快设施改造升级,实现设施蔬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幅提升,促进质量效益和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审定依据及指标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数量

100%

实施设施大棚更新改造2063.3亩。

依据项目建设内容

投资完成率

100%

投资完成率=实际投资进度/计划投资

进度

依据项目计划工期设定

资金使用率

100%

按工期支付

依据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设定

质量指标

质量管控

100%

符合国家建设标准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时效指标

开工实效

2025年9月开工

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依据项目计划工期设定

完工时效

100%

2026年12月完工

依据项目计划工期设定

建设期项目资金到位率

100%

资金拨付后是否依据工程进度拨付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设定

成本指标

成本浮动率

10%

项目实际投资浮动率不超过可研投资

的10%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00%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仅满足了姚安县蔬菜产业高质量的发展需求,融合产业发展,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进一步发展壮大姚安县农业产业,促进设施农业的提升增效,采取扶持规模企业经营,扎实推进了姚安县乡村振兴,助推姚安蔬菜产业向着规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带动姚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据项目预测效益设定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保护

100%

项目的建 (略) 域环境造成破坏,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依据项目预测效益设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85%

项 (略) 居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依据项目运营情况设定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姚安县 (略)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联系(传真)电话:0878-*。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施农业更新改造的相关精神,县 (略) 组织各乡镇对全县蔬菜大棚需要更新改造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拟计划对42个蔬菜基地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现将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改造内容:主要更新改造棚架、棚模、 (略) 、卷膜器、喷滴灌水肥一体设施、棚内尾水回收利用等。

二、改造范围:此次主要针对老旧蔬菜设施更新改造,仅改造蔬菜大棚设施。对单栋塑料大棚使用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连栋塑料大棚(薄膜温室)达到15年及以上;以及经县 (略) 组织专家评估,设施结构和设备严重老化的设施大棚进行更新改造。

三、改造面积:拟计划改造总规模2063.3亩。

四、改造地点:栋川镇、光禄镇、弥兴镇、前场镇、太平镇、光屯镇、左门乡及姚安县草海 (略) 。

五、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限两年,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2025年2月至2025年9月完成前期申报立项、设计及招投标等准备工作;2025年10月至2026年12月完成工程施工建设,并投产;2027年2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060.*元,申请地方财政配套4000.*元,项目申报单位负责自筹*.*元(项目实施经营主体自有资金9140.*元,经营主体融资贷款8000.*元)。

七、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的规定,绩效目标设定如下:

项目目标

两年时间内,完成设施更新2063.3亩,实现促进信息化、机械化与设施化融合,推动老旧低效设施向大型化、宜机化、智能化转型,示范带动各地加快设施改造升级,实现设施蔬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大幅提升,促进质量效益和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绩效指标

指标内容

绩效指标审定依据及指标数据来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数量

100%

实施设施大棚更新改造2063.3亩。

依据项目建设内容

投资完成率

100%

投资完成率=实际投资进度/计划投资

进度

依据项目计划工期设定

资金使用率

100%

按工期支付

依据专项资金使用规定设定

质量指标

质量管控

100%

符合国家建设标准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时效指标

开工实效

2025年9月开工

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依据项目计划工期设定

完工时效

100%

2026年12月完工

依据项目计划工期设定

建设期项目资金到位率

100%

资金拨付后是否依据工程进度拨付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设定

成本指标

成本浮动率

10%

项目实际投资浮动率不超过可研投资

的10%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100%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仅满足了姚安县蔬菜产业高质量的发展需求,融合产业发展,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进一步发展壮大姚安县农业产业,促进设施农业的提升增效,采取扶持规模企业经营,扎实推进了姚安县乡村振兴,助推姚安蔬菜产业向着规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带动姚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据项目预测效益设定

生态效益指标

环境保护

100%

项目的建 (略) 域环境造成破坏,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依据项目预测效益设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85%

项 (略) 居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依据项目运营情况设定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至3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姚安县 (略)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联系(传真)电话: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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