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吉林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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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吉林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关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林请〔202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4年1月15日我委批复该项目可研报告(吉市发改农村审批发〔2024〕1号,平台代码:2311-*-04-01-*),项目通过省级支持保障类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审核。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2025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为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略) 森林防 (略) 项目建设,依据中元国际 (略) 可研调整报告的评审意见(中元评字〔2025〕66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项目法人单位
   (略) 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略) 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二、调整后建设地点
   (略) (略) 、 (略) 。
  三、调整后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总长度102.96km,其中,新 (略) 36条,长度83.51km, (略) 总长度的81.11%,铺装面积* m2,含沿线构造物;改 (略) 11条,长度19.45km, (略) 总长度的18.89%,铺装面积* m2,含沿线构造物。
  四、调整后建设期限
  24个月。
  五、调整后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038.*元,其中,工程费用451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元,预备费15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配套。
  六、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一)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略) 森林火灾预防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 (略) 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略) 森林火灾预防中心)依据调整后的可研报告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实施。根据《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5〕5号)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三) (略) 、 (略) 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四) (略) 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略) 森林火灾预防中心)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原可研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调整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调整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

  关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关 (略) 森林防 (略)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林请〔202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4年1月15日我委批复该项目可研报告(吉市发改农村审批发〔2024〕1号,平台代码:2311-*-04-01-*),项目通过省级支持保障类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审核。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2025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为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略) 森林防 (略) 项目建设,依据中元国际 (略) 可研调整报告的评审意见(中元评字〔2025〕66号)等有关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调整后项目法人单位
   (略) 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略) 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二、调整后建设地点
   (略) (略) 、 (略) 。
  三、调整后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 (略) 总长度102.96km,其中,新 (略) 36条,长度83.51km, (略) 总长度的81.11%,铺装面积* m2,含沿线构造物;改 (略) 11条,长度19.45km, (略) 总长度的18.89%,铺装面积* m2,含沿线构造物。
  四、调整后建设期限
  24个月。
  五、调整后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038.*元,其中,工程费用451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元,预备费150.*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配套。
  六、后续有关工作要求
  (一)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略) 森林火灾预防中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 (略) 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略) 森林火灾预防中心)依据调整后的可研报告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实施。根据《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5〕5号)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三) (略) 、 (略) 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四) (略) 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略) 森林火灾预防中心)要通过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原可研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本调整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本调整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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