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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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

项目: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中 (略) 华东勘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保〔2017〕第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方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现场,主持召开了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会议前,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提交了《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提交了《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提交了《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验收工作组在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汇报、观看了工程影像资料,查阅了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流失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中 (略) 华东勘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


,浙江, (略) ,台州

项目: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中 (略) 华东勘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保〔2017〕第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方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相关规定, (略) (略)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现场,主持召开了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会议前,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单位提交了《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提交了《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提交了《秀洲至路桥公路路桥南山至洋屿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上述报告为此次验收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验收工作组在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汇报、观看了工程影像资料,查阅了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流失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中 (略) 华东勘 (略)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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