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圣城集团一宗不动产变更土地用途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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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云霄县圣城集团一宗不动产变更土地用途事项的批复

县 (略) :

你局《云霄县 (略) 关于云霄 (略) 一宗不动产变更土地用途事项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20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5年2月21日专题会议研究,原 (略) 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该宗地土地用途由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二、同意综合确定该宗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出让金为115.(略)元。

三、确定该宗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自县政府批准之日起算。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 (略) :

你局《云霄县 (略) 关于云霄 (略) 一宗不动产变更土地用途事项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20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5年2月21日专题会议研究,原 (略) 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该宗地土地用途由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二、同意综合确定该宗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出让金为115.(略)元。

三、确定该宗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自县政府批准之日起算。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 (略) :

你局《云霄县 (略) 关于云霄 (略) 一宗不动产变更土地用途事项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20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5年2月21日专题会议研究,原 (略) 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该宗地土地用途由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二、同意综合确定该宗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出让金为115.(略)元。

三、确定该宗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自县政府批准之日起算。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 (略) :

你局《云霄县 (略) 关于云霄 (略) 一宗不动产变更土地用途事项的请示》(云自然资综〔2024〕20号)收悉。根据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5年2月21日专题会议研究,原 (略) 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该宗地土地用途由仓储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二、同意综合确定该宗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出让金为115.(略)元。

三、确定该宗不动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年,自县政府批准之日起算。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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