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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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丰宁满族自 (略) 委托承德 (略) 承担丰宁满族自 (略) (略) 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 (略) (略) 理项目

项目概况:在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东两间房村原 (略) 选矿厂内,利用尾矿库尾矿砂及废石,年产铁精粉#吨、钛精粉#吨、磷精粉#吨、砂石骨料#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丰宁满族自 (略)

联 系 人:彭文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东两间房村蕨菜沟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承德 (略)

联系人:王艳杰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力海企业港一期23#楼10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略) 址:链接:http://**

提取码:mf7f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丰宁满族自 (略)

2025年3月3日

丰宁满族自 (略) 委托承德 (略) 承担丰宁满族自 (略) (略) 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丰宁满族自 (略) (略) 理项目

项目概况:在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东两间房村原 (略) 选矿厂内,利用尾矿库尾矿砂及废石,年产铁精粉#吨、钛精粉#吨、磷精粉#吨、砂石骨料#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丰宁满族自 (略)

联 系 人:彭文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乡东两间房村蕨菜沟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承德 (略)

联系人:王艳杰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力海企业港一期23#楼10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略) 址:链接:http://**

提取码:mf7f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丰宁满族自 (略)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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