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土审04〔2025〕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金湾区2022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
《 (略) (略) 关 (略) (略) 2022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自然资字〔2025〕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104公顷(其中耕地0.011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041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514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 (略) 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 (略) 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略) 人民政府:
《 (略) (略) 关 (略) (略) 2022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珠自然资字〔2025〕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104公顷(其中耕地0.011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041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0.514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 (略) 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 (略) 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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