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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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5535 吨环境友好型半导体电子用新材料建设项目

(略) (略) 精细化工产业园内

(略) (略)

福建省 (略)

(略) (略) (略) (略) 精细化工产业园内新建5535 吨环境友好型半导体电子用新材料建设项目。本项目是以六氟#烯为原料,经过调聚反应生成六氟#烯二聚体/三聚体,再经过氧化反应制备九氟异#基#醚、九氟异#基#醚、全氟#基#烯基醚、全氟#基#烯基醚、全氟庚酮、七氟异#酸#酯、三氟#酸#酯、氢氟醚-73、氢氟醚-75、全氟庚基#基醚。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产品产能为5535吨/年(不含自用),其中:一期3435吨/年、二期2100吨/年。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各车间产品工艺废水、 (略) 理工序废水、纯水制备装置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研发楼实验室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蒸汽废水、初期污染雨水等,废水产生总量为7476吨/年。纯水制备装置排污水通过纯水装置自带的“自清洗+超滤+回用” (略) 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或消防给水系统补水;蒸汽废水来自生产工艺 (略) 集中供热蒸汽后冷凝水,直接用于消防给水系统补水;食堂废水经隔栅+隔 (略) 理及生活污水排入 (略) 理后 (略) (略) 。产品工艺废水、 (略) 理工序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研发楼实验室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送厂 (略) 理站(处理工艺为“电催化氧化+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 厌氧+两级 AO+絮凝沉淀”、处理规模为200吨/天)预处理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氟化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生物精细化工产业 (略) 理 (略) 理后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裂解车间废气、全氟庚酮/七氟酯车间废气、氢氟醚车间废气、副产品车间废气、二聚体/三聚体车间废气(二期)、储罐废气、 (略) 理系统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实验室废气。

(1)裂解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采用“水洗+碱洗+碱洗+水洗”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2)全氟庚酮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喷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氢氟醚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喷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4)副产品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喷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5)危废暂存间建设抽风系统,将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输送至全氟庚酮/七氟酯车 (略) 理设施, (略) 理后排放。

(6)实验室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水洗”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7)低聚物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送至副产品车 (略) 理设施, (略) 理后排放。

(8)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含氟化物的废气及废液收集至焚烧炉焚烧,焚烧炉尾气采用“急冷+水洗+碱洗+除雾+干式吸附(石灰+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9)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焚烧炉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3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其修改单表5和表6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焚烧炉烟气中非#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参照《 (略)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15)规定;氟化物(以氟化氢为指标)、#醇、非#烷总烃、#腈等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的排放标准限值。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非#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6mg/m3, (略) 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厂区内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非#烷总烃≤8mg/m3;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B35/1782-2018)其他行业标准要求:非#烷总烃≤2.0mg/m3;氨、硫化氢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1标准限值:氨≤1.5 mg/m3,硫化氢≤0.06 mg/m3。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 (略) 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详见表2.5.11。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裂解釜残、精馏残液、废活性炭、 (略) 理站产生的压滤污泥、化学品的废包装桶或袋、纯水装置更换的废膜组件、研发楼产生的实验废液、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等。精馏残液、裂解釜残进入 (略) 置,废活性炭、废弃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一般固废根据性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 (略) 理。

5、总量控制:一期工程全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1.833吨/年、氨氮0.293吨/年;废气中非#烷总烃3.605吨/年,颗粒物0.154吨/年,二氧化硫0.077吨/年,氮氧化物0.768吨/年;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2.075吨/年、氨氮0.332吨/年;废气中非#烷总烃4.687吨/年,颗粒物0.154吨/年,二氧化硫0.077吨/年,氮氧化物0.768吨/年。

6、环境防护距离:裂解车间、全氟庚酮车间、氢氟醚车间、副产品车间、低聚体车间、3# (略) 、4# (略) 、5#六氟 (略) 、6# (略) 、7#中间 (略) 、8# (略) 、 (略) 理站外设置50米的包络范围。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5535 吨环境友好型半导体电子用新材料建设项目

(略) (略) 精细化工产业园内

(略) (略)

福建省 (略)

(略) (略) (略) (略) 精细化工产业园内新建5535 吨环境友好型半导体电子用新材料建设项目。本项目是以六氟#烯为原料,经过调聚反应生成六氟#烯二聚体/三聚体,再经过氧化反应制备九氟异#基#醚、九氟异#基#醚、全氟#基#烯基醚、全氟#基#烯基醚、全氟庚酮、七氟异#酸#酯、三氟#酸#酯、氢氟醚-73、氢氟醚-75、全氟庚基#基醚。项目分两期建设,主要产品产能为5535吨/年(不含自用),其中:一期3435吨/年、二期2100吨/年。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各车间产品工艺废水、 (略) 理工序废水、纯水制备装置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研发楼实验室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蒸汽废水、初期污染雨水等,废水产生总量为7476吨/年。纯水制备装置排污水通过纯水装置自带的“自清洗+超滤+回用” (略) 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或消防给水系统补水;蒸汽废水来自生产工艺 (略) 集中供热蒸汽后冷凝水,直接用于消防给水系统补水;食堂废水经隔栅+隔 (略) 理及生活污水排入 (略) 理后 (略) (略) 。产品工艺废水、 (略) 理工序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研发楼实验室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送厂 (略) 理站(处理工艺为“电催化氧化+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 厌氧+两级 AO+絮凝沉淀”、处理规模为200吨/天)预处理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氟化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生物精细化工产业 (略) 理 (略) 理后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裂解车间废气、全氟庚酮/七氟酯车间废气、氢氟醚车间废气、副产品车间废气、二聚体/三聚体车间废气(二期)、储罐废气、 (略) 理系统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实验室废气。

(1)裂解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采用“水洗+碱洗+碱洗+水洗”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2)全氟庚酮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喷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氢氟醚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喷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4)副产品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采用“水洗+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喷淋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5)危废暂存间建设抽风系统,将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输送至全氟庚酮/七氟酯车 (略) 理设施, (略) 理后排放。

(6)实验室废气经管道收集采用“水洗”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7)低聚物车间内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车间总管汇集后送至副产品车 (略) 理设施, (略) 理后排放。

(8)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含氟化物的废气及废液收集至焚烧炉焚烧,焚烧炉尾气采用“急冷+水洗+碱洗+除雾+干式吸附(石灰+活性炭)”处理后排放。

(9)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焚烧炉烟气排放应同时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表3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及其修改单表5和表6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焚烧炉烟气中非#烷总烃的排放限值参照《 (略) 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15)规定;氟化物(以氟化氢为指标)、#醇、非#烷总烃、#腈等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限值;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福建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的排放标准限值。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非#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6mg/m3, (略) 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厂区内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非#烷总烃≤8mg/m3;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B35/1782-2018)其他行业标准要求:非#烷总烃≤2.0mg/m3;氨、硫化氢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1标准限值:氨≤1.5 mg/m3,硫化氢≤0.06 mg/m3。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 (略) 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详见表2.5.11。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裂解釜残、精馏残液、废活性炭、 (略) 理站产生的压滤污泥、化学品的废包装桶或袋、纯水装置更换的废膜组件、研发楼产生的实验废液、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等。精馏残液、裂解釜残进入 (略) 置,废活性炭、废弃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一般固废根据性 (略) 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 (略) 理。

5、总量控制:一期工程全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1.833吨/年、氨氮0.293吨/年;废气中非#烷总烃3.605吨/年,颗粒物0.154吨/年,二氧化硫0.077吨/年,氮氧化物0.768吨/年;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2.075吨/年、氨氮0.332吨/年;废气中非#烷总烃4.687吨/年,颗粒物0.154吨/年,二氧化硫0.077吨/年,氮氧化物0.768吨/年。

6、环境防护距离:裂解车间、全氟庚酮车间、氢氟醚车间、副产品车间、低聚体车间、3# (略) 、4# (略) 、5#六氟 (略) 、6# (略) 、7#中间 (略) 、8# (略) 、 (略) 理站外设置50米的包络范围。

一、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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