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宁县干树金矿鸡槽沟尾矿库综合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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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宁县干树金矿鸡槽沟尾矿库综合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宁县干树金矿鸡槽沟尾矿库综合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略) 。

  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7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略) (略)

序号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项目名称:

洛宁县干树金矿鸡槽沟尾矿库综合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

(略) 洛宁县景阳镇干树凹村

洛宁县 (略)

洛宁县干树金矿鸡槽沟尾矿库为山谷型尾矿库,现状总坝高33m,总库容#m3,属于四等库。本项目回采时间为1269天,回采期限约为3.85年,综合考虑回采年限按4.0年。回采方式为干式机械回采,回采顺序为先内后外,自库尾到坝前,自右向左岸,自上而下 (略) 开挖,上层开挖完毕后转入下一层开挖,开挖方向为横向开挖。尾矿库回采结束后,将初期坝和堆积坝、排水斜槽、排水涵洞、拦水坝拆除,并对原地貌进行复垦复绿。项目总投资#元。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为减少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价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

(2)表土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表土必须全部回用于覆土绿化。

(3)除抢险、抢修情况外,四级以上 (略) 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应保持湿润,由专人负责洒水,每天至少上下班两次。

(5)施工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6)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

(7)装载物料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减少物料倾倒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量。运输过程中谨防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抛洒、散落,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进行运输。

(8)使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合格机械和车辆,燃油机械使用优质燃料;

(9)运输车辆要统一调度,避免出现拥挤,尽可能正常装载和行驶,以免在交通不畅通的情况下,排出更多的废气;

(10)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科学安排其运行时间,严格按照施工时间作业,不允许超时间和任意 (略) 线。

2、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在附近村庄居住或租住,施工现场设置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施工过程中尾矿库雨水淋溶水经蓄水池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雨季水量较大时,可经通往高位水池的回水管道,将雨水淋溶水泵入坤宇矿业七里坪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于选厂生产工序;施工场地 (略) 设置有车辆冲洗装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3、固废

项目表土在库尾暂存后全部用于回采结束的覆土绿化,覆土不足的土方由外购获得,不设置取、弃土场。项目尾矿库蓄水池和洗车废水收集池沉淀的泥沙全部与回采尾砂一起送下游企业综合利用。排水明渠、初期坝、拦水坝等主要由石块组成,拆除这些构筑物产生的废石块送下游企业破碎后再利用。项目在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笛,尤其是在穿越村庄或 (略) 等敏感点时,禁止鸣笛。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严格 (略) 分层开挖的原则,施工过程中保护好表层土,保护土壤的生态环境和理化性质不降低;对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采用刺槐、爬山虎、混合草籽进行制备恢复。

6、风险防范措施

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按设计的回采顺序、防洪排水等技术参数作业,严禁超挖超采,下大雨时应停止尾砂回采,禁止破坏尾矿库内的排洪设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并进行安全评价,报安监部门批复后,严格执行; (略) 重要部位安装监控设施。


环评机构: (略)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宁县干树金矿鸡槽沟尾矿库综合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 (略) 。

  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7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略) (略)

序号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项目名称:

洛宁县干树金矿鸡槽沟尾矿库综合利用及生态修复项目

(略) 洛宁县景阳镇干树凹村

洛宁县 (略)

洛宁县干树金矿鸡槽沟尾矿库为山谷型尾矿库,现状总坝高33m,总库容#m3,属于四等库。本项目回采时间为1269天,回采期限约为3.85年,综合考虑回采年限按4.0年。回采方式为干式机械回采,回采顺序为先内后外,自库尾到坝前,自右向左岸,自上而下 (略) 开挖,上层开挖完毕后转入下一层开挖,开挖方向为横向开挖。尾矿库回采结束后,将初期坝和堆积坝、排水斜槽、排水涵洞、拦水坝拆除,并对原地貌进行复垦复绿。项目总投资#元。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为减少施工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评价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

(2)表土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表土必须全部回用于覆土绿化。

(3)除抢险、抢修情况外,四级以上 (略) 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应保持湿润,由专人负责洒水,每天至少上下班两次。

(5)施工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6)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

(7)装载物料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减少物料倾倒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量。运输过程中谨防车辆装载过满,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抛洒、散落,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进行运输。

(8)使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合格机械和车辆,燃油机械使用优质燃料;

(9)运输车辆要统一调度,避免出现拥挤,尽可能正常装载和行驶,以免在交通不畅通的情况下,排出更多的废气;

(10)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科学安排其运行时间,严格按照施工时间作业,不允许超时间和任意 (略) 线。

2、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在附近村庄居住或租住,施工现场设置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施工过程中尾矿库雨水淋溶水经蓄水池收集后用于洒水抑尘;雨季水量较大时,可经通往高位水池的回水管道,将雨水淋溶水泵入坤宇矿业七里坪选厂高位水池,回用于选厂生产工序;施工场地 (略) 设置有车辆冲洗装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3、固废

项目表土在库尾暂存后全部用于回采结束的覆土绿化,覆土不足的土方由外购获得,不设置取、弃土场。项目尾矿库蓄水池和洗车废水收集池沉淀的泥沙全部与回采尾砂一起送下游企业综合利用。排水明渠、初期坝、拦水坝等主要由石块组成,拆除这些构筑物产生的废石块送下游企业破碎后再利用。项目在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笛,尤其是在穿越村庄或 (略) 等敏感点时,禁止鸣笛。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雨季;严格 (略) 分层开挖的原则,施工过程中保护好表层土,保护土壤的生态环境和理化性质不降低;对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覆土,采用刺槐、爬山虎、混合草籽进行制备恢复。

6、风险防范措施

切实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按设计的回采顺序、防洪排水等技术参数作业,严禁超挖超采,下大雨时应停止尾砂回采,禁止破坏尾矿库内的排洪设施;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并进行安全评价,报安监部门批复后,严格执行; (略) 重要部位安装监控设施。


环评机构: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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