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 (略) 环发〔2006〕28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五 (略) 位于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德 (略) F区12号2号厂房,福建五 (略) 迁建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5375.67平方米,总投资(略)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五 (略)
地址: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德 (略) F区12号2号厂房
联系人:姚总
联系电话:(略)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的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略)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B级标准] (略) (略) 汇入永春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入桃溪。 (略) 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桃溪的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挤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 (略) 理后,少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抛丸机两侧面全封闭,进口与出口间采用软帘进行封闭作业,抛丸机顶部设置集气罩,项目抛丸废气收集后经抛丸机自带袋式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的移动式喷漆房内进行,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配套建设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废气正常排放时,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厂界噪声的增高,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则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金属边角料、焊尘及焊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砂、水性漆漆渣集中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水帘柜及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 (略) 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 (略) 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福建五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 (略) 环发〔2006〕28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五 (略) 位于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德 (略) F区12号2号厂房,福建五 (略) 迁建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5375.67平方米,总投资(略)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五 (略)
地址: (略) 永春县桃城镇榜德 (略) F区12号2号厂房
联系人:姚总
联系电话:(略)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的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略)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B级标准] (略) (略) 汇入永春 (略) 理 (略) 理达标后排入桃溪。 (略) 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桃溪的水质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挤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 (略) 理后,少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抛丸机两侧面全封闭,进口与出口间采用软帘进行封闭作业,抛丸机顶部设置集气罩,项目抛丸废气收集后经抛丸机自带袋式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的移动式喷漆房内进行,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配套建设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废气正常排放时,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厂界噪声的增高,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则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金属边角料、焊尘及焊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砂、水性漆漆渣集中收集后由相关企业回收;水帘柜及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 (略) 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 (略) 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福建五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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