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中心城区金溪、金丰临河地块LC-A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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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中心城区金溪、金丰临河地块LC-A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丰顺县 (略) 金溪、金丰临河地块LC-A11地块

占地面积: *.42m2

地理位置: (略) 丰顺县汤坑 (略) 21号(中心位置坐标: E :116.*°,N:23.*°)。

土地使用权人:丰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已围蔽,现状为荒地,地块内的建筑物已拆除,地块内 (略) 或储槽储罐。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

调查单位: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 (略) (略)

钻探单位:广东 (略)

调查缘由:地块历史为工业用地,后续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要求,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及历史变化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变化情况:项目地块1989年4月5日前为国有土地,1989年4月5日-2021年9月13日权属于丰顺县染织厂,2021年9月13日之后权属于丰 (略) 。

(2)1985以前,项目地块为荒地;1985年~2022年,地块于1985年新建丰顺县染织厂,主要建筑物有宿舍、车间、仓库,该企业主要从事染布、织布、棉布生产,于2020年停工停产并*续拆除搬离相关生产设施、拆除建筑体,至2022年地块内建筑体已全部拆除完毕;2023年至今,地块一直空置。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主要情况如下:

通过对地块周边环境状况调查发现,项目地块50米范围内工业企业有丰顺县光源玻璃加工场、丰顺县农械厂、威华食品厂,主要从事玻璃生产、农械维修、蔬菜及水果类罐头生产。

根据地块内历史至今的污染源和地块周边污染源进行情况分析,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硫化物、氟化物、苯胺、总锑、铬、锌、钴、汞、铅、多环芳香烃。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9日,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4个(不含对照点),钻探深度为6.0~8.0m,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8.0m,共采集土壤样品60组(不含对照点、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样和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的45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pH、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硫化物、氟化物、总锑、铬、锌、钴、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

2024年12月23日,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不含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值、汞、砷、铅、镉、铜、镍、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硫化物、氟化物、苯胺、总锑、铬、锌、钴、SVOCs(15项:萘、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

评价标准:

(1)土壤评价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控制值;

(2)地下水评价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地下水第一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

样品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达到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钴、砷样品结果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赤红壤的土壤背景值要求,土壤氟化物、锌、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样品结果均达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要求,其余土壤指标样品结果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苊、芴、菲、芘、苯并[g,h,i]苝、苯胺样品检测结果均达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要求,其余指标样品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在本次调查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该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开发利用。

,丰顺县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丰顺县 (略) 金溪、金丰临河地块LC-A11地块

占地面积: *.42m2

地理位置: (略) 丰顺县汤坑 (略) 21号(中心位置坐标: E :116.*°,N:23.*°)。

土地使用权人:丰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已围蔽,现状为荒地,地块内的建筑物已拆除,地块内 (略) 或储槽储罐。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

调查单位:路成生态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 (略) (略)

钻探单位:广东 (略)

调查缘由:地块历史为工业用地,后续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的通知》(粤环发【2021】2号)要求,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及历史变化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人变化情况:项目地块1989年4月5日前为国有土地,1989年4月5日-2021年9月13日权属于丰顺县染织厂,2021年9月13日之后权属于丰 (略) 。

(2)1985以前,项目地块为荒地;1985年~2022年,地块于1985年新建丰顺县染织厂,主要建筑物有宿舍、车间、仓库,该企业主要从事染布、织布、棉布生产,于2020年停工停产并*续拆除搬离相关生产设施、拆除建筑体,至2022年地块内建筑体已全部拆除完毕;2023年至今,地块一直空置。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主要情况如下:

通过对地块周边环境状况调查发现,项目地块50米范围内工业企业有丰顺县光源玻璃加工场、丰顺县农械厂、威华食品厂,主要从事玻璃生产、农械维修、蔬菜及水果类罐头生产。

根据地块内历史至今的污染源和地块周边污染源进行情况分析,项目地块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硫化物、氟化物、苯胺、总锑、铬、锌、钴、汞、铅、多环芳香烃。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9日,在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4个(不含对照点),钻探深度为6.0~8.0m,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8.0m,共采集土壤样品60组(不含对照点、全程序空白样、运输空白样和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中的45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pH、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硫化物、氟化物、总锑、铬、锌、钴、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

2024年12月23日,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不含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值、汞、砷、铅、镉、铜、镍、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硫化物、氟化物、苯胺、总锑、铬、锌、钴、SVOCs(15项:萘、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

评价标准:

(1)土壤评价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控制值;

(2)地下水评价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地下水第一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

样品检测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达到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钴、砷样品结果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赤红壤的土壤背景值要求,土壤氟化物、锌、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样品结果均达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要求,其余土壤指标样品结果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苊、芴、菲、芘、苯并[g,h,i]苝、苯胺样品检测结果均达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要求,其余指标样品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在本次调查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该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开发利用。

,丰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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