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雄忻高铁山西忻州五台县沟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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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雄忻高铁山西忻州五台县沟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雄忻高铁山西忻州五台县(沟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台县豆村镇、东雷乡、台城镇、阳白乡和东冶镇境内 (略) (略) 山西清泽 (略) 拟在五台县豆村镇、东雷乡、台城镇、阳白乡和东冶镇境内建设雄忻高铁山西忻州五台县(沟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主要建设:(1)新建永安-五台县牵引站22 (略) 工程,线路长度3.1km;(2)新建蒋坊-五台县牵引站22 (略) 工程,线路长度41km;(3)蒋坊220kV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4)永安220kV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5)建设相应二次系统。该项目 (略) 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309-(略)-89-01-(略)),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456.(略)元。该项目穿越五台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的一般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5.86km,在红线内新建铁塔15基,塔基占生态保护红线的总面积为0.1615hm2。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了《关于雄忻高铁山西忻州沟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忻自然资函〔2024〕219号),认定项目属于确需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 (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及时恢 (略) 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根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8号)要求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严格落实生态恢复保护措施和责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线路在生态红线内施工时,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范围进行作业,严禁超范围占地施工,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设置施工营地和物料堆场。

(三)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 (略) ,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 (略) 生态环境科 0350-(略)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6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雄忻高铁山西忻州五台县(沟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台县豆村镇、东雷乡、台城镇、阳白乡和东冶镇境内 (略) (略) 山西清泽 (略) 拟在五台县豆村镇、东雷乡、台城镇、阳白乡和东冶镇境内建设雄忻高铁山西忻州五台县(沟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主要建设:(1)新建永安-五台县牵引站22 (略) 工程,线路长度3.1km;(2)新建蒋坊-五台县牵引站22 (略) 工程,线路长度41km;(3)蒋坊220kV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4)永安220kV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5)建设相应二次系统。该项目 (略) 核准批复(项目代码:2309-(略)-89-01-(略)),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456.(略)元。该项目穿越五台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的一般生态保护红线长度为5.86km,在红线内新建铁塔15基,塔基占生态保护红线的总面积为0.1615hm2。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了《关于雄忻高铁山西忻州沟南牵引站220kV外部供电工程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忻自然资函〔2024〕219号),认定项目属于确需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 (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及时恢 (略) 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根据《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8号)要求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严格落实生态恢复保护措施和责任,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线路在生态红线内施工时,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范围进行作业,严禁超范围占地施工,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设置施工营地和物料堆场。

(三)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 (略) ,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 (略) 生态环境科 0350-(略)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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