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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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 (略) (略) (略) (略) 关于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农[2020]9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镇安镇民强村陈荣林等五户村民建房申请用地位置予以公示,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镇安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略) (略) 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766-(略))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即认为公示的内容有效,准予作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准依据。


  附表:

序号

申请人

用地位置

批准宅基地用地面积(平方米)

房基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高度(米)

1

陈荣林

民强村委竹围村

150

120

16

2

冯海林冯海文

民强村委竹围村

112.2

112.2

16

3

罗坤池

民强村委新兴围村

95.55

95.55

16

4

陈培炎

河西村委枫湾村

149.96

120

16

5

洪成辉

西安村委上车岗村

129.95

120

16


  附件: 1.镇安镇民强村委竹围村陈荣林宅基地宗地图.pdf

2.镇安镇民强村委竹围村冯海林、冯海文宅基地宗地图.pdf

3.镇安镇民强村委新兴围村罗坤池宅基地宗地图.pdf

4.镇安镇河西村委枫湾村陈培炎宅基地宗地图.pdf

5.镇安镇西安村委上车岗村洪成辉宅基地宗地图.pdf





   (略) (略)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根据《 (略) (略) (略) (略) 关于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农[2020]9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镇安镇民强村陈荣林等五户村民建房申请用地位置予以公示,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镇安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略) (略) 镇安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766-(略))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即认为公示的内容有效,准予作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批准依据。


  附表:

序号

申请人

用地位置

批准宅基地用地面积(平方米)

房基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高度(米)

1

陈荣林

民强村委竹围村

150

120

16

2

冯海林冯海文

民强村委竹围村

112.2

112.2

16

3

罗坤池

民强村委新兴围村

95.55

95.55

16

4

陈培炎

河西村委枫湾村

149.96

120

16

5

洪成辉

西安村委上车岗村

129.95

120

16


  附件: 1.镇安镇民强村委竹围村陈荣林宅基地宗地图.pdf

2.镇安镇民强村委竹围村冯海林、冯海文宅基地宗地图.pdf

3.镇安镇民强村委新兴围村罗坤池宅基地宗地图.pdf

4.镇安镇河西村委枫湾村陈培炎宅基地宗地图.pdf

5.镇安镇西安村委上车岗村洪成辉宅基地宗地图.pdf





   (略) (略)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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