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及批复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略) 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粤自然资函〔2021〕93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1025号)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编制了《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已于2025 年2月18日经博罗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请示博罗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批复文件《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的批复》(博府函〔2025〕 号)。根据《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粤自然资函〔2021〕935号)相关规定,现将《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的批复》(博府函〔2025〕32号)予以公告。
附件:
1.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
2.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的批复(博府函〔2025〕32号)
博罗县 (略)
2025年3月4日
公告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略) 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粤自然资函〔2021〕93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三旧”改造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和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1025号)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编制了《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已于2025 年2月18日经博罗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请示博罗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批复文件《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的批复》(博府函〔2025〕 号)。根据《广东省“三旧”改造标图入库和用地报批工作指引(2021年版)》(粤自然资函〔2021〕935号)相关规定,现将《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的批复》(博府函〔2025〕32号)予以公告。
附件:
1.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
2.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园洲环亚五金制品厂“三旧”改造项目(编号:*)改造方案的批复(博府函〔2025〕32号)
博罗县 (略)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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