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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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 (略) 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 ( (略) (略) 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科 (略) PC瓦、PC耐力板和树脂瓦加工项目

永登县树屏镇甘肃西部国际石材厂

甘肃科 (略)

甘肃 (略)

项 (略) 永登县树屏镇甘肃西部国际石材厂。项目租赁甘肃 (略) 已建成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主要布设3条生产线,分别为1条PC瓦生产线、1条PC耐力板生产线和1条树脂瓦生产线,年产PC瓦、PC耐力板、树脂瓦各600t,共计生产规模1800t。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 (略) 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生产设备均布设在封闭式车间内。项目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各挤出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挤塑废气经1套有机废气 (略) 理系统(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级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相关浓度限制要求管控。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内设有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

(五)除尘灰、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旧除尘滤袋由厂家定期更 (略) 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板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 (略) 置并做好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2

(略) 铝卷材铸轧加工项目(变更)

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

(略)

甘肃 (略)

项 (略) 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 (略) 连城分公司厂内。项目 (略) 原有的电工圆铝杆加工设备生产线拆除,将铝卷材生产规模扩大到#吨,将原环评批复阶段计划采用的燃气保温炉变更为熔炼精炼炉,在原建设内容上再增加1台25吨和2台20吨的熔炼精炼炉,铸轧线增加到4条,年产铝卷材合计#吨。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 (略) 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生产设备均布设在封闭式车间内。项目运营期间因炉型由燃气保温炉变更为熔炼精炼炉, (略) 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由《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燃气炉标准变更为表1中熔炼炉标准;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物排放浓度由《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燃气炉标准变更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氟化物仍然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标准。其 (略) 理措施及执行标准均不发生变化。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 (略) 理措施与变更前一致。即生产循环冷却水全部回用,不排放;职工日常生活污水依托 (略) 连城分公司内卫生间及其生 (略) 理站等。

(五)项目运营期 (略) 理措施与变更前一致。即边角料收集后定 (略) 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 (略) 置并做好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 (略) 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 ( (略) (略) 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名城广场4号楼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科 (略) PC瓦、PC耐力板和树脂瓦加工项目

永登县树屏镇甘肃西部国际石材厂

甘肃科 (略)

甘肃 (略)

项 (略) 永登县树屏镇甘肃西部国际石材厂。项目租赁甘肃 (略) 已建成的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主要布设3条生产线,分别为1条PC瓦生产线、1条PC耐力板生产线和1条树脂瓦生产线,年产PC瓦、PC耐力板、树脂瓦各600t,共计生产规模1800t。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 (略) 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生产设备均布设在封闭式车间内。项目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各挤出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挤塑废气经1套有机废气 (略) 理系统(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级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4中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及非#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相关浓度限制要求管控。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内设有环保厕所;生活污水泼洒抑尘,不外排。

(五)除尘灰、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旧除尘滤袋由厂家定期更 (略) 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催化板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 (略) 置并做好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2

(略) 铝卷材铸轧加工项目(变更)

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

(略)

甘肃 (略)

项 (略) 永登县河桥镇建设坪 (略) 连城分公司厂内。项目 (略) 原有的电工圆铝杆加工设备生产线拆除,将铝卷材生产规模扩大到#吨,将原环评批复阶段计划采用的燃气保温炉变更为熔炼精炼炉,在原建设内容上再增加1台25吨和2台20吨的熔炼精炼炉,铸轧线增加到4条,年产铝卷材合计#吨。

(一)项目施工时要严 (略) 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各项管理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扬尘管控工作。

(二)项目生产设备均布设在封闭式车间内。项目运营期间因炉型由燃气保温炉变更为熔炼精炼炉, (略) 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由《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燃气炉标准变更为表1中熔炼炉标准;有组织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物排放浓度由《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燃气炉标准变更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氟化物仍然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标准。其 (略) 理措施及执行标准均不发生变化。

(三)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 (略) 理措施与变更前一致。即生产循环冷却水全部回用,不排放;职工日常生活污水依托 (略) 连城分公司内卫生间及其生 (略) 理站等。

(五)项目运营期 (略) 理措施与变更前一致。即边角料收集后定 (略) 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 (略) 置并做好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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