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保型储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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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型储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乌鲁木齐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乌鲁木齐博亚 (略) 编制的《环保型储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 (略) 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 (略) 2025年2月17 (略) 务会研究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 (略) 乌鲁木齐县托里乡乌拉泊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度38分37.048秒;北纬43度34分46.249秒),在现状基础上拆除现场现有办公楼、门卫房,保留东南侧露天砂石料仓现有墙体,新建混凝土墙加钢结构全封闭原料煤仓1座、产品煤仓3座、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及地磅房、洗车装置、生 (略) (办公室、宿舍、食堂)等相关配套工程设施。总占地面积(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建 (略) 理能力(略)吨,冬季采用电采暖。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选址位于乌拉泊水源地 (略) 域内,项目建设及运行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施工期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要求;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须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废土石方、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至建 (略) 置场所进 (略) 置;施工期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三)项目运营期物料储存、转运过程中须采取密闭厂房、采取喷雾抑尘、密闭廊道输送等措施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控;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和集气 (略) 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有组织排放及排气筒高度须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相关排放限值和管控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间,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循环使用,储煤场洒水自然蒸发或煤堆吸收,不外排;生活废水 (略) (略) 理后,委托吸污车定期拉运 (略) 理 (略) 理。

(六)运营期进入隔油 (略) 理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自然风干晾晒 (略) 暂存最终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除尘灰集中收集暂存,定期外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即产即清不 (略) 内贮存,危险废物的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对储煤仓地面、隔油池、化粪池等 (略) 防渗,防 (略) 范围内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

(八)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颗粒物:6.03吨/年,从2023年乌鲁木齐县7050燃煤设施拆改项目中2倍替代。

(九)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十)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十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十二)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环保型储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略) 乌鲁 (略) (以下简称“乌鲁 (略) ”)。

三、委托乌鲁 (略) 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 (略) 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龙盛街益民大厦

(略) (略) ???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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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乌鲁木齐博亚 (略) 编制的《环保型储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 (略) 环境保护管理之规定, (略) 2025年2月17 (略) 务会研究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 (略) 乌鲁木齐县托里乡乌拉泊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度38分37.048秒;北纬43度34分46.249秒),在现状基础上拆除现场现有办公楼、门卫房,保留东南侧露天砂石料仓现有墙体,新建混凝土墙加钢结构全封闭原料煤仓1座、产品煤仓3座、破碎筛分生产线1条及地磅房、洗车装置、生 (略) (办公室、宿舍、食堂)等相关配套工程设施。总占地面积(略)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建 (略) 理能力(略)吨,冬季采用电采暖。

二、要求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一)项目选址位于乌拉泊水源地 (略) 域内,项目建设及运行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施工期须科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要求;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须符合《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废土石方、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至建 (略) 置场所进 (略) 置;施工期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三)项目运营期物料储存、转运过程中须采取密闭厂房、采取喷雾抑尘、密闭廊道输送等措施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控;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和集气 (略) 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有组织排放及排气筒高度须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相关排放限值和管控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间,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循环使用,储煤场洒水自然蒸发或煤堆吸收,不外排;生活废水 (略) (略) 理后,委托吸污车定期拉运 (略) 理 (略) 理。

(六)运营期进入隔油 (略) 理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自然风干晾晒 (略) 暂存最终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除尘灰集中收集暂存,定期外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即产即清不 (略) 内贮存,危险废物的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对储煤仓地面、隔油池、化粪池等 (略) 防渗,防 (略) 范围内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

(八)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颗粒物:6.03吨/年,从2023年乌鲁木齐县7050燃煤设施拆改项目中2倍替代。

(九)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十)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十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十二)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环保型储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 (略) (略) 乌鲁 (略) (以下简称“乌鲁 (略) ”)。

三、委托乌鲁 (略) 对此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 (略) 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龙盛街益民大厦

(略) (略) ???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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