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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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8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8拌合站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沿山镇沿山北枢纽互通K48+700左侧(T7标料场旁)

(略) (略)

(略)

本项目位于贵定县沿山镇沿山北枢纽互通K48+700,地理坐标:107°07′45.138″,26°28′10.858″,属于水泥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5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55%。

项目新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生产线一条、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51.*m3、水稳料63.*m3、混凝土4.*m3,仅用于G7522贵阳至北 (略) 施工使用(不外售)。运营时限为1年, (略) 建设完工验收通过后便自行拆除,进行场地恢复;服务范围为G7522贵阳至北 (略) 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4+800~K58+100。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 (略) 应铺设砂砾或粘土,现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驶出场地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规范堆放物料并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委托吸粪车清运至沿山镇生 (略)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减少碰撞噪声。

4.固 (略) 置措施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送往政府主管部门指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置。项目设置表 (略) ,土石方暂存于表 (略) ,待项目服务期满后用于场地复原。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粉尘

烘干粉尘经布袋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沥青废气

本项目沥青生产系统为全密闭结构,沥青废气经负压管道密闭输送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和烘干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导热油炉废气

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4)水泥仓呼吸粉尘

水泥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呼吸口排放,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5)矿粉仓呼吸粉尘

矿粉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达标后,通过呼吸口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砂石材料运输、贮存废气

砂石材料堆放及装卸均在全封闭式彩钢瓦大棚内进行,且均采用密闭运输,在存料仓内部定期洒水降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隔 (略) 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吸粪车清运至沿山镇生 (略) (略) 理。拌合机清洗废水、罐车罐体清洗用水经砂石分离器过滤后,进入回用水池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场地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 (略) 抑尘,不外排。车轮冲洗废水经车轮清洗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 (略) 抑尘,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略) 防渗措施,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油 (略) 、沥 (略) 等,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单独基础采取减振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将产噪设备设置于距离居民点 (略) 域,设置围墙,加强西南侧绿化,降低噪声对西南侧居民的影响。合理规划、组织 (略) 线,车辆进出期间禁止鸣笛,减缓车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水泥仓、矿粉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过振动直接返回至罐内回用于生产;搅拌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烘干粉尘收集后返回沥青生产。沉淀池底泥清掏沥水后,运至存料仓用作生产线原料。砂石过滤器过滤的废砂石清掏后运至存料仓用作生产线原料。废混凝土块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含油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废气事故排放、油类物质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8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8拌合站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沿山镇沿山北枢纽互通K48+700左侧(T7标料场旁)

(略) (略)

(略)

本项目位于贵定县沿山镇沿山北枢纽互通K48+700,地理坐标:107°07′45.138″,26°28′10.858″,属于水泥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5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55%。

项目新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生产线一条、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51.*m3、水稳料63.*m3、混凝土4.*m3,仅用于G7522贵阳至北 (略) 施工使用(不外售)。运营时限为1年, (略) 建设完工验收通过后便自行拆除,进行场地恢复;服务范围为G7522贵阳至北 (略) 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4+800~K58+100。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 (略) 应铺设砂砾或粘土,现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驶出场地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规范堆放物料并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委托吸粪车清运至沿山镇生 (略)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减少碰撞噪声。

4.固 (略) 置措施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送往政府主管部门指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置。项目设置表 (略) ,土石方暂存于表 (略) ,待项目服务期满后用于场地复原。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粉尘

烘干粉尘经布袋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沥青废气

本项目沥青生产系统为全密闭结构,沥青废气经负压管道密闭输送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和烘干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导热油炉废气

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4)水泥仓呼吸粉尘

水泥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呼吸口排放,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5)矿粉仓呼吸粉尘

矿粉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达标后,通过呼吸口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砂石材料运输、贮存废气

砂石材料堆放及装卸均在全封闭式彩钢瓦大棚内进行,且均采用密闭运输,在存料仓内部定期洒水降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隔 (略) 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吸粪车清运至沿山镇生 (略) (略) 理。拌合机清洗废水、罐车罐体清洗用水经砂石分离器过滤后,进入回用水池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场地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 (略) 抑尘,不外排。车轮冲洗废水经车轮清洗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 (略) 抑尘,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略) 防渗措施,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油 (略) 、沥 (略) 等,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单独基础采取减振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将产噪设备设置于距离居民点 (略) 域,设置围墙,加强西南侧绿化,降低噪声对西南侧居民的影响。合理规划、组织 (略) 线,车辆进出期间禁止鸣笛,减缓车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水泥仓、矿粉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过振动直接返回至罐内回用于生产;搅拌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烘干粉尘收集后返回沥青生产。沉淀池底泥清掏沥水后,运至存料仓用作生产线原料。砂石过滤器过滤的废砂石清掏后运至存料仓用作生产线原料。废混凝土块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含油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废气事故排放、油类物质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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