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8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8拌合站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沿山镇沿山北枢纽互通K48+700左侧(T7标料场旁) | (略) (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定县沿山镇沿山北枢纽互通K48+700,地理坐标:107°07′45.138″,26°28′10.858″,属于水泥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5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55%。 项目新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生产线一条、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51.*m3、水稳料63.*m3、混凝土4.*m3,仅用于G7522贵阳至北 (略) 施工使用(不外售)。运营时限为1年, (略) 建设完工验收通过后便自行拆除,进行场地恢复;服务范围为G7522贵阳至北 (略) 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4+800~K58+100。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 (略) 应铺设砂砾或粘土,现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驶出场地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规范堆放物料并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委托吸粪车清运至沿山镇生 (略)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减少碰撞噪声。 4.固 (略) 置措施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送往政府主管部门指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置。项目设置表 (略) ,土石方暂存于表 (略) ,待项目服务期满后用于场地复原。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粉尘 烘干粉尘经布袋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沥青废气 本项目沥青生产系统为全密闭结构,沥青废气经负压管道密闭输送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和烘干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导热油炉废气 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4)水泥仓呼吸粉尘 水泥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呼吸口排放,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5)矿粉仓呼吸粉尘 矿粉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达标后,通过呼吸口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砂石材料运输、贮存废气 砂石材料堆放及装卸均在全封闭式彩钢瓦大棚内进行,且均采用密闭运输,在存料仓内部定期洒水降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隔 (略) 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吸粪车清运至沿山镇生 (略) (略) 理。拌合机清洗废水、罐车罐体清洗用水经砂石分离器过滤后,进入回用水池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场地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 (略) 抑尘,不外排。车轮冲洗废水经车轮清洗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 (略) 抑尘,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略) 防渗措施,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油 (略) 、沥 (略) 等,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单独基础采取减振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将产噪设备设置于距离居民点 (略) 域,设置围墙,加强西南侧绿化,降低噪声对西南侧居民的影响。合理规划、组织 (略) 线,车辆进出期间禁止鸣笛,减缓车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水泥仓、矿粉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过振动直接返回至罐内回用于生产;搅拌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烘干粉尘收集后返回沥青生产。沉淀池底泥清掏沥水后,运至存料仓用作生产线原料。砂石过滤器过滤的废砂石清掏后运至存料仓用作生产线原料。废混凝土块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含油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废气事故排放、油类物质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无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8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8拌合站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沿山镇沿山北枢纽互通K48+700左侧(T7标料场旁) | (略) (略) | (略) | 本项目位于贵定县沿山镇沿山北枢纽互通K48+700,地理坐标:107°07′45.138″,26°28′10.858″,属于水泥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5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55%。 项目新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稳生产线一条、混凝土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设施。年产沥青混凝土51.*m3、水稳料63.*m3、混凝土4.*m3,仅用于G7522贵阳至北 (略) 施工使用(不外售)。运营时限为1年, (略) 建设完工验收通过后便自行拆除,进行场地恢复;服务范围为G7522贵阳至北 (略) 贵阳至平塘(黔桂界)段LM2合同段K44+800~K58+100。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施 (略) 应铺设砂砾或粘土,现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驶出场地前应将轮胎冲洗干净。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规范堆放物料并进行覆盖,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委托吸粪车清运至沿山镇生 (略)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减少碰撞噪声。 4.固 (略) 置措施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送往政府主管部门指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置。项目设置表 (略) ,土石方暂存于表 (略) ,待项目服务期满后用于场地复原。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烘干粉尘 烘干粉尘经布袋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沥青废气 本项目沥青生产系统为全密闭结构,沥青废气经负压管道密闭输送至“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和烘干粉尘一起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导热油炉废气 导热油炉燃料为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中燃气锅炉标准。 (4)水泥仓呼吸粉尘 水泥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 (略) 理达标后,通过呼吸口排放,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5)矿粉仓呼吸粉尘 矿粉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达标后,通过呼吸口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砂石材料运输、贮存废气 砂石材料堆放及装卸均在全封闭式彩钢瓦大棚内进行,且均采用密闭运输,在存料仓内部定期洒水降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隔 (略) 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委托吸粪车清运至沿山镇生 (略) (略) 理。拌合机清洗废水、罐车罐体清洗用水经砂石分离器过滤后,进入回用水池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场地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 (略) 抑尘,不外排。车轮冲洗废水经车轮清洗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 (略) 抑尘,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略) 防渗措施,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油 (略) 、沥 (略) 等,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用单独基础采取减振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将产噪设备设置于距离居民点 (略) 域,设置围墙,加强西南侧绿化,降低噪声对西南侧居民的影响。合理规划、组织 (略) 线,车辆进出期间禁止鸣笛,减缓车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水泥仓、矿粉仓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过振动直接返回至罐内回用于生产;搅拌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返回搅拌机回用于生产;烘干粉尘收集后返回沥青生产。沉淀池底泥清掏沥水后,运至存料仓用作生产线原料。砂石过滤器过滤的废砂石清掏后运至存料仓用作生产线原料。废混凝土块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含油废抹布、手套、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略) 置。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 (略) 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水事故排放、废气事故排放、油类物质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根据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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