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至上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5年2月24日 |
项目名称 | (略) 至上 (略) 扩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至上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蛟塘镇沙田工业园内(厂房1-3) (坐标:东经112度36分25.079秒,北纬22度54分14.679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本次改扩建在现有 (略) 基础上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建设内容为取消现有项目高尔夫球杆产品生产,新增运动头盔产品生产,扩大玩具和家私扶手产能,并相应增加配套产能的设备。项目改扩建后,主要从事玩具、家私配件、运动头盔的生产制造,年产玩具368.#套、家私配件50.#套、运动头盔8.#套。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水帘柜喷淋塔更换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水帘柜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后, (略) 排入蛟塘镇水质净 (略) 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喷漆部调配、喷漆、烘干、喷枪清洗、打印、丝印、移印,注塑部注塑、破碎,发泡部注射、发泡、调配、喷漆、晾干和喷枪清洗,厂房B丝印、打印车间废气,食堂油烟等废气影响。主要环保措施:喷漆部调配、喷漆、烘干、喷枪清洗、打印、丝印、移印经收集后采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注塑部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颗粒物经密闭设备破碎及车间围蔽沉 (略) 理;发泡部注射、发泡、调配、喷漆、晾干和喷枪清洗废气与厂房B丝印、打印车间废气共同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 (略) 理。 三、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主要环保措施:边角料、塑料破碎沉降粉尘等一般固废交由具有一般固 (略) 理能 (略) 理;废活性炭、漆渣、含油墨抹布、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桶、 (略) 版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 (略) ,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蛟塘镇水质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喷漆部调配、喷漆、烘干、喷枪清洗、打印、丝印、移印工序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丝网印刷第II时段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注塑工序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发泡部注射、发泡、调配、喷漆、晾干和喷枪清洗废气及厂房B丝印、打印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较严值,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多亚#基多苯基异氰酸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丝网印刷第II时段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的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排放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略) 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暂存污染控制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要求。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肇庆市至上塑料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25年2月24日 |
项目名称 | (略) 至上 (略) 扩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至上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蛟塘镇沙田工业园内(厂房1-3) (坐标:东经112度36分25.079秒,北纬22度54分14.679秒)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本次改扩建在现有 (略) 基础上进行,不新增占地面积。建设内容为取消现有项目高尔夫球杆产品生产,新增运动头盔产品生产,扩大玩具和家私扶手产能,并相应增加配套产能的设备。项目改扩建后,主要从事玩具、家私配件、运动头盔的生产制造,年产玩具368.#套、家私配件50.#套、运动头盔8.#套。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水帘柜喷淋塔更换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水帘柜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后, (略) 排入蛟塘镇水质净 (略) 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喷漆部调配、喷漆、烘干、喷枪清洗、打印、丝印、移印,注塑部注塑、破碎,发泡部注射、发泡、调配、喷漆、晾干和喷枪清洗,厂房B丝印、打印车间废气,食堂油烟等废气影响。主要环保措施:喷漆部调配、喷漆、烘干、喷枪清洗、打印、丝印、移印经收集后采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注塑部注塑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颗粒物经密闭设备破碎及车间围蔽沉 (略) 理;发泡部注射、发泡、调配、喷漆、晾干和喷枪清洗废气与厂房B丝印、打印车间废气共同汇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 (略) 理。 三、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主要环保措施:边角料、塑料破碎沉降粉尘等一般固废交由具有一般固 (略) 理能 (略) 理;废活性炭、漆渣、含油墨抹布、废机油和含油抹布、手套、废包装桶、 (略) 版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 (略) ,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蛟塘镇水质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喷漆部调配、喷漆、烘干、喷枪清洗、打印、丝印、移印工序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丝网印刷第II时段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注塑工序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发泡部注射、发泡、调配、喷漆、晾干和喷枪清洗废气及厂房B丝印、打印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较严值,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多亚#基多苯基异氰酸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丝网印刷第II时段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的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排放标准;厂区内的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略) 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暂存污染控制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要求。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南岸街 (略) 20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58-#
传 真:0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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