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拟用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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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拟用海公示

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拟用海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拟用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临高县新盈镇新 (略) 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o31′、北纬19o54′。本项目新建北防波堤200m;新建避风塘护岸192m; (略) 3797m2;新建北系泊岸线226m;新建渔船码头666.4m(新建1500吨级冷藏运输船码头227.9m、600HP渔业码头总长270m、公务船码头168.5m);新建南侧系泊岸线180.9m;新建休闲渔业码头长18m,泊位20个;新建加油码头106m;南侧防波堤近岸加固段长394m、南侧防波堤离岸加宽段长505m、拆除南侧港池内防波堤200m;护岸修复894m;航道和港池疏浚120.#m3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24个月。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59.2711公顷,占用人工岸线974.99m,自然岸线78.69m。项目性质为公益性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三、拟用海域申请人

临高县 (略)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临高县自然资 (略)

联系地址:临高县临城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临高县自然资 (略)

2025年3月5日


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拟用海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拟用海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新盈中心渔港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临高县新盈镇新 (略) 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o31′、北纬19o54′。本项目新建北防波堤200m;新建避风塘护岸192m; (略) 3797m2;新建北系泊岸线226m;新建渔船码头666.4m(新建1500吨级冷藏运输船码头227.9m、600HP渔业码头总长270m、公务船码头168.5m);新建南侧系泊岸线180.9m;新建休闲渔业码头长18m,泊位20个;新建加油码头106m;南侧防波堤近岸加固段长394m、南侧防波堤离岸加宽段长505m、拆除南侧港池内防波堤200m;护岸修复894m;航道和港池疏浚120.#m3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24个月。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59.2711公顷,占用人工岸线974.99m,自然岸线78.69m。项目性质为公益性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三、拟用海域申请人

临高县 (略)

四、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临高县自然资 (略)

联系地址:临高县临城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

Email:*@*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临高县自然资 (略)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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