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罗燕英变更为刘影、...
(略)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罗燕英变更为刘影、刘汝周批前公示 | |||||
序号 | 原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拟变更后用地单位 | 备注 |
1 | 罗燕英 | 变更用地单位 | (略) 角湖 (略) (丽城)42号 | 刘影、 刘汝周 | 用地面积:190.35平方米,宗地面积:84.0平方米 |
依照建设单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 3月 14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 (略) 提出意见并附具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1.传真可发至0759--(略),请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2.信 (略) (略) ,邮编:(略),信封上请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3.电子邮件发至:jkj(略)@ http://**,标题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咨询电话:0759-(略), 联系人:蓝生。 (略) (略) 2025年3月5日 |
(略) (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罗燕英变更为刘影、刘汝周批前公示 | |||||
序号 | 原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拟变更后用地单位 | 备注 |
1 | 罗燕英 | 变更用地单位 | (略) 角湖 (略) (丽城)42号 | 刘影、 刘汝周 | 用地面积:190.35平方米,宗地面积:84.0平方米 |
依照建设单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 3月 14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 (略) 提出意见并附具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1.传真可发至0759--(略),请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2.信 (略) (略) ,邮编:(略),信封上请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3.电子邮件发至:jkj(略)@ http://**,标题注明"变更规划证公示意见"。咨询电话:0759-(略), 联系人:蓝生。 (略) (略) 2025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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