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撤销新峰溪涝片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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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撤销新峰溪涝片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侯发改审批〔2025〕34号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单位申请函,原则同意撤销新峰溪涝片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闽侯县发 (略) 关于新峰溪涝片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侯发改审批〔2024〕77号)文件作废。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 (略)

  2025年2月10日

侯发改审批〔2025〕34号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根据贵单位申请函,原则同意撤销新峰溪涝片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闽侯县发 (略) 关于新峰溪涝片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侯发改审批〔2024〕77号)文件作废。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 (略)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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