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拟批准省道S248正定至繁峙公路新乐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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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拟批准省道S248正定至繁峙公路新乐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略)

传真:031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6号( (略) 口西侧)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示日期

1

省道S248正定 (略) 新乐段改建工程

(略) 公路建设发展中心

路线起自省道S248正定新乐界,与省道S248正定段相接,向北改线新建,经化皮镇西至赵门村,接回既有省道S248,沿既有省道S248向北扩建,跨越磁河木刀沟,经协神乡,终于省道S248新乐行唐界,与省道S248行唐段顺接。

河北 (略)

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略)

传真:031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6号( (略) 口西侧)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示日期

1

省道S248正定 (略) 新乐段改建工程

(略) 公路建设发展中心

路线起自省道S248正定新乐界,与省道S248正定段相接,向北改线新建,经化皮镇西至赵门村,接回既有省道S248,沿既有省道S248向北扩建,跨越磁河木刀沟,经协神乡,终于省道S248新乐行唐界,与省道S248行唐段顺接。

河北 (略)

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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