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安庆至芜湖段贵池水道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江下游安庆至芜湖段贵池水道航道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⑴ 建设规模:整治贵池水道,全长为24km。
⑵ 建设标准:I-3级航道,通航5000吨级海船、#吨级江海船及万吨级船队;利用中洪水期航道自然水深或枯水期减载通航#吨级江海船及#~#吨级干散货船。
⑶ 整治目标:采用“塑槽增深、强干弱支”的治理措施,提升中港通过能力,将航道尺度提高至8.0m×200m×105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
⑷ 整治方案:工程部位主要位于中港和北港,崇文洲洲头建设北港控制工程、崇文洲洲头控制工程、崇文洲右缘下段守护工程,疏浚中港进、出口,塑造优良滩槽形态。同步实施生态护岸、护岸加固、北港生 (略) 等。
项目投资约12.6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略) 和谐大道686号传真:027-#
联系人:何主任联系电话:027-#
E-mail:*@*ttp://**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7-#
传 真:027-#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进行填写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江下游安庆至芜湖段贵池水道航道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⑴ 建设规模:整治贵池水道,全长为24km。
⑵ 建设标准:I-3级航道,通航5000吨级海船、#吨级江海船及万吨级船队;利用中洪水期航道自然水深或枯水期减载通航#吨级江海船及#~#吨级干散货船。
⑶ 整治目标:采用“塑槽增深、强干弱支”的治理措施,提升中港通过能力,将航道尺度提高至8.0m×200m×1050m(水深×航宽×弯曲半径)。
⑷ 整治方案:工程部位主要位于中港和北港,崇文洲洲头建设北港控制工程、崇文洲洲头控制工程、崇文洲右缘下段守护工程,疏浚中港进、出口,塑造优良滩槽形态。同步实施生态护岸、护岸加固、北港生 (略) 等。
项目投资约12.6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略) 和谐大道686号传真:027-#
联系人:何主任联系电话:027-#
E-mail:*@*ttp://**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55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7-#
传 真:027-#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见附件),进行填写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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