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社厅 关于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核准明溪县等部分县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5〕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高中美术教师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信息,详见《2025年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 (略) 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 (略) 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 (略) 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7.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其中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8月15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者 (略) 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报考者登录“福建 (略) http://**”点击“教师招考专栏”图标, (略) 。
2.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7:30应聘 (略) 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者在规定 (略) 报名, (略) 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本人须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略) 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几部分组成。
(一)考试办法
1.笔试:2025年4月19日为统一笔试时间,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笔试成绩(原始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加分事宜: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2025年4月20日至4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建 (略) 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建 (略) 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福 (略) 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 (略) ”计划和“ (略) ”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建宁县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 (略) 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2.面试
(1)面试 (略) 负责组织,同时接受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的指导和监督。 (略)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总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3)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考生数为1:1的比例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4)面试方案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建 (略) 上公示,详情登录(http://**)查看。
(5)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前,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二)考试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的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者的总成绩将在福建省建 (略) 上公布。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以增加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名。
(三)体检
1.报考者成绩达到招聘单位聘用要求的, (略) 组织体检。
2.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 (略) 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 (略) 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 (略) 负责组织。
3.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略) (略) 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核
(略) 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应聘资格复审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 (略)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建宁县 (略)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
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和县纪委 (略) 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建 (略) 机关纪委)
0598-*(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
招聘咨询电话:0598-*(建 (略) 人事股)
本公告适用本次教师招聘,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25年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建 (略)
2025年3月5日
附件: 2025年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 单位 | 经费 方式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比例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最高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性别 | 招聘对象 | 其他条件 | 招聘单位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 | |||||||
建 (略) | 建宁县第一中学 | 财政 核拨 | 专技人员 (美术教师) | 1 | 40:60 | 35 | 艺术设计类、美术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具有高中美术教师资格证 | 江老师 * | 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备注:本次考试使用最新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者可 (略) (略) 查询。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社厅 关于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 (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核准明溪县等部分县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5〕4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高中美术教师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信息,详见《2025年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此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 (略) 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 (略) 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6) (略) 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7.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其中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8月15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者 (略) 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请报考者登录“福建 (略) http://**”点击“教师招考专栏”图标, (略) 。
2.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7:30应聘 (略) 上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者在规定 (略) 报名, (略) 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本人须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略) 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几部分组成。
(一)考试办法
1.笔试:2025年4月19日为统一笔试时间,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笔试成绩(原始成绩)设定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参加面试。
加分事宜: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应在2025年4月20日至4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建 (略) 人事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建 (略) 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福 (略) 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 (略) ”计划和“ (略) ”计划等。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人员报考建宁县事业单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 (略) 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2.面试
(1)面试 (略) 负责组织,同时接受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的指导和监督。 (略)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总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内容等另行通知。
(3)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招聘人数与入围面试考生数为1:1的比例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4)面试方案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福建省建 (略) 上公示,详情登录(http://**)查看。
(5)面试人选资格复核。面试前,我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二)考试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的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者的总成绩将在福建省建 (略) 上公布。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以增加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成绩排名。
(三)体检
1.报考者成绩达到招聘单位聘用要求的, (略) 组织体检。
2.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 (略) 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 (略) 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 (略) 负责组织。
3.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略) (略) 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在资格复核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核
(略) 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应聘资格复审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应聘人员 (略)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在考核时如果发现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履行义务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建宁县 (略)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
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和县纪委 (略) 纪检组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建 (略) 机关纪委)
0598-*(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
招聘咨询电话:0598-*(建 (略) 人事股)
本公告适用本次教师招聘,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25年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建 (略)
2025年3月5日
附件: 2025年建宁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 单位 | 经费 方式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比例 | 岗位资格条件 | 备注 | ||||||||
最高年龄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政治面貌 | 性别 | 招聘对象 | 其他条件 | 招聘单位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 | |||||||
建 (略) | 建宁县第一中学 | 财政 核拨 | 专技人员 (美术教师) | 1 | 40:60 | 35 | 艺术设计类、美术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具有高中美术教师资格证 | 江老师 * | 最低服务年限5年 |
备注:本次考试使用最新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者可 (略) (略)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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