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吉隆县差那乡卡龙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我单位正在 (略) 吉隆县差那乡卡龙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宣传本工程有关环保知识,解释本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将工程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吉隆县差那乡卡龙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门龙村:路基工程1项,行车道756平方米,简易硬化755平方米,挡土墙197米等附属;龙珍村:路基工程1项,行车道1028平方米,简易硬化336平方米,挡土墙145米等附属;卡龙村:路基工程1项,行车道1144平方米,简易硬化6306平方米,花岗岩铺装2147平方米,挡土墙485米等附属;排水工程1项; (略) 灯17套; (略) 灯12套;水利工程1项。
3、建设地点
(略) 吉隆县差那乡门龙村、龙珍村、卡龙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隆县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吉隆县城北街
联系人:次旺 电话:(略)
三、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川省鑫业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时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本次公示下方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特此公告。
吉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我单位正在 (略) 吉隆县差那乡卡龙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宣传本工程有关环保知识,解释本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将工程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吉隆县差那乡卡龙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
门龙村:路基工程1项,行车道756平方米,简易硬化755平方米,挡土墙197米等附属;龙珍村:路基工程1项,行车道1028平方米,简易硬化336平方米,挡土墙145米等附属;卡龙村:路基工程1项,行车道1144平方米,简易硬化6306平方米,花岗岩铺装2147平方米,挡土墙485米等附属;排水工程1项; (略) 灯17套; (略) 灯12套;水利工程1项。
3、建设地点
(略) 吉隆县差那乡门龙村、龙珍村、卡龙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隆县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吉隆县城北街
联系人:次旺 电话:(略)
三、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川省鑫业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时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本次公示下方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特此公告。
吉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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