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03月0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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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03月0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05日-2025年0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金川铜冶炼工艺技术提升项目(二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金昌经济技 (略) 河西堡工业园 (略) 白银有 (略) 变更后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分别为:(1)新建一条年产#t阳极铜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烟气制酸系统,年产硫酸#t(按100wt%H2SO4计), (略) 理铜冶炼系统产生的熔炼渣,新建一条125.#t/a渣选生产线,年产铜精矿#t、铁精矿#t;(2)本项目再选尾渣产生量为#t/a,根 (略) (略) 现有渣选厂再选 (略) 置方式,由于再选尾渣中铁含量较高,是水泥厂良好的添加剂,可给建设单位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本项目变更后拟在铜 (略) 西南侧重新选址,新建一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占地面积34.5×104m2,可容纳350×104m3再选尾渣的临时堆存,再选尾渣经临时堆存后,外售周边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元;建设期2年,投产期1年;劳动定员795人,其中生产人员543,辅助生产人员103人,管理服务人员149人;主要生产车间采用连续生产制,年生产时间330天,实行三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 1、较变更前,变更后废气污染物种类新增无组织废气污染物NMHC。由于变更前本项目铜冶炼系统入炉原料主要为铜精矿、含铜固废、黑铜粉及残极,而变更后本项目铜冶炼系统入炉原料主要为铜精矿、金精矿、黑铜粉及残极。变更后入炉原料不再使用含铜固废,因此变更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中重金属总含量(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由变更前的1.705t/a减少为1.496t/a,因此变更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中重金属对环境影响未增加。此外,变更后本项目生产规模增大,投加原辅材料数量增多,因此物料投入的硫含量同步增多,致使废气污染物中SO2排放量增大,但属于环境影响可接受范围;2、较变更前,变更 (略) 理工艺未发生变化。由于项目主体生产以及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冶炼炉体冷却系统、烟气制酸脱硫系统、制氧站设备冷却系统、动力系统设备冷却等)设计规模相较变更前全部增大,因此变更后各单元废水产生量增加。变更前后项目均无外排生产废水以及生产污水,因此变更后本项目废水污染物对环境影响未增加;3、较变更前,变更后固体废物种类未发生变化。由于变更后本项目生产规模增大,因此变更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未增加。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在本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2日 (略) (略) (略) (略) 络公示( (略) 址:http://**),公示期间在公众易于接触的当地《金昌日报》上于2024年9月11日和9月13日予以2次公示并供公众进行查阅,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05日-2025年0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093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 (略)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金川铜冶炼工艺技术提升项目(二期)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金昌经济技 (略) 河西堡工业园 (略) 白银有 (略) 变更后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分别为:(1)新建一条年产#t阳极铜生产线,并配套建设烟气制酸系统,年产硫酸#t(按100wt%H2SO4计), (略) 理铜冶炼系统产生的熔炼渣,新建一条125.#t/a渣选生产线,年产铜精矿#t、铁精矿#t;(2)本项目再选尾渣产生量为#t/a,根 (略) (略) 现有渣选厂再选 (略) 置方式,由于再选尾渣中铁含量较高,是水泥厂良好的添加剂,可给建设单位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本项目变更后拟在铜 (略) 西南侧重新选址,新建一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占地面积34.5×104m2,可容纳350×104m3再选尾渣的临时堆存,再选尾渣经临时堆存后,外售周边水泥厂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元;建设期2年,投产期1年;劳动定员795人,其中生产人员543,辅助生产人员103人,管理服务人员149人;主要生产车间采用连续生产制,年生产时间330天,实行三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 1、较变更前,变更后废气污染物种类新增无组织废气污染物NMHC。由于变更前本项目铜冶炼系统入炉原料主要为铜精矿、含铜固废、黑铜粉及残极,而变更后本项目铜冶炼系统入炉原料主要为铜精矿、金精矿、黑铜粉及残极。变更后入炉原料不再使用含铜固废,因此变更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中重金属总含量(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由变更前的1.705t/a减少为1.496t/a,因此变更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中重金属对环境影响未增加。此外,变更后本项目生产规模增大,投加原辅材料数量增多,因此物料投入的硫含量同步增多,致使废气污染物中SO2排放量增大,但属于环境影响可接受范围;2、较变更前,变更 (略) 理工艺未发生变化。由于项目主体生产以及辅助设备(主要包括冶炼炉体冷却系统、烟气制酸脱硫系统、制氧站设备冷却系统、动力系统设备冷却等)设计规模相较变更前全部增大,因此变更后各单元废水产生量增加。变更前后项目均无外排生产废水以及生产污水,因此变更后本项目废水污染物对环境影响未增加;3、较变更前,变更后固体废物种类未发生变化。由于变更后本项目生产规模增大,因此变更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未增加。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在本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22日 (略) (略) (略) (略) 络公示( (略) 址:http://**),公示期间在公众易于接触的当地《金昌日报》上于2024年9月11日和9月13日予以2次公示并供公众进行查阅,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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