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东台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2025年3月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略) 梁 (略) 沿 (略) 梁南53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台沿 (略) (略) |
建设单位 | (略) 梁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梁 (略) 沿 (略) 梁南53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发电容量53MW。具体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按《 (略) 梁 (略) 沿 (略) 梁南53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执行。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得排入具有养殖功能的周边水系或沟塘;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 (略) 理(化粪池+地埋 (略) 理系统, (略) 理能力5m3/d),达东台 (略) 接管标准后, (略) 理达标外排。 2、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影响周围养殖户正常生产生活。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要求;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3、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 (略) 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4、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动植物保护措施及生态补偿措施,及 (略) 域水土环境。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与应急培训,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6、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 (略) 置(产生、贮存、运输、 (略) 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了报告表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代码 | 2312-*-89-0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邮 箱:*@*63.com
2025年3月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2025年3月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略) 梁 (略) 沿 (略) 梁南53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台沿 (略) (略) |
建设单位 | (略) 梁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梁 (略) 沿 (略) 梁南53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建设具有一定的环境可行性。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发电容量53MW。具体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按《 (略) 梁 (略) 沿 (略) 梁南53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执行。项目不得采用国家明令限制和淘汰的落后、高能耗设备及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得排入具有养殖功能的周边水系或沟塘;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 (略) 理(化粪池+地埋 (略) 理系统, (略) 理能力5m3/d),达东台 (略) 接管标准后, (略) 理达标外排。 2、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影响周围养殖户正常生产生活。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要求;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3、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 (略) 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分别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4、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动植物保护措施及生态补偿措施,及 (略) 域水土环境。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设单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与应急培训,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6、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7、建设单位应当对本项目涉及的污染防治设施、废弃危险化学品、危 (略) 置(产生、贮存、运输、 (略) 置)本质安全负责,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纳入安全评价。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1、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了报告表全本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服务科于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 (略) 人民 (略) 站群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代码 | 2312-*-89-0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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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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