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江西保罗芯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变压器铁芯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3000吨变压器铁芯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略)
通讯地址: (略) 崇仁县巴山镇迎宾 (略) ((略))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3000吨变压器铁芯等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崇仁县迎宾大道263号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崇仁 (略) 原崇 (略) (迎宾大道263号),厂区总占地面积(略).88㎡,共布置3座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776.93㎡,分别为2#厂房(2193.24㎡)、1#厂房(1754.02㎡)及员工宿舍(829.67㎡)。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生产变压器、互感器及传感器铁芯。总投资(略)万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0.3%。生产工艺流程:矽钢片→剪切、压料、分料→绕制→铁芯烧制退火→冷却→调漆、铁芯浸漆→烘干→检验、包装。项目建成后达年3000吨变压器铁芯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烧制、退火产生的烟尘,调漆、铁芯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二(略)苯),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TVOC、(略)苯与二(略)苯有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2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 2、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 (略) 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崇仁县工业 (略) 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 (略) (略) 理厂 (略) 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后排入崇仁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开料机、分料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应优化平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设置减震垫和墙体隔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运营期项目东、西、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排放限值标准;厂界北侧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生活垃圾,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 (略) 理处置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 (略) 年产3000吨变压器铁芯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6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略)
通讯地址: (略) 崇仁县巴山镇迎宾 (略) ((略))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年产3000吨变压器铁芯等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崇仁县迎宾大道263号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崇仁 (略) 原崇 (略) (迎宾大道263号),厂区总占地面积(略).88㎡,共布置3座建筑物,总建筑面积4776.93㎡,分别为2#厂房(2193.24㎡)、1#厂房(1754.02㎡)及员工宿舍(829.67㎡)。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生产变压器、互感器及传感器铁芯。总投资(略)万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0.3%。生产工艺流程:矽钢片→剪切、压料、分料→绕制→铁芯烧制退火→冷却→调漆、铁芯浸漆→烘干→检验、包装。项目建成后达年3000吨变压器铁芯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烧制、退火产生的烟尘,调漆、铁芯浸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二(略)苯),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TVOC、(略)苯与二(略)苯有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2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 2、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 (略) 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崇仁县工业 (略) 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中三级标准)后 (略) (略) 进入 (略) (略) 理厂 (略) 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后排入崇仁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开料机、分料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应优化平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设置减震垫和墙体隔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运营期项目东、西、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 (略) 排放限值标准;厂界北侧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4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漆渣、生活垃圾,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 (略) 理处置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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