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1300万只橡胶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 (略) (略) 年产(略)只橡胶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5]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略) 年产(略)只橡胶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略)只橡胶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林义明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略)元 | ||
建设地点 | (略) 玉城街道城北太平塘小微 (略) 二期41幢 | 用 地 | 2830 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只橡胶制品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 (略) 玉城街道城北太平塘小微 (略) 二期41幢,租赁 (略) 现有已建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东北侧280 m处的银 (略)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拟对炼胶、硫化生产车间密闭,车间进出口设置软帘,同时对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及烘箱上方设置集气罩,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先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然后与开炼、硫化等工艺废气一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处理后废气经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项目注射硫化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委托台州 (略) 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纳管 (略) (略) , (略) (略) 处理达《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一、公告时间:( 2025年3月 6 日 ~ 2025年3月 13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略) 传真:(略)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3月 6日
关 (略) (略) 年产(略)只橡胶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5]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略) 年产(略)只橡胶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 (略) 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略)只橡胶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负责人 | 林义明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略)元 | ||
建设地点 | (略) 玉城街道城北太平塘小微 (略) 二期41幢 | 用 地 | 2830 m2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略)只橡胶制品的生产能力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 (略) 玉城街道城北太平塘小微 (略) 二期41幢,租赁 (略) 现有已建闲置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距离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东北侧280 m处的银 (略)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拟对炼胶、硫化生产车间密闭,车间进出口设置软帘,同时对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及烘箱上方设置集气罩,密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先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然后与开炼、硫化等工艺废气一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处理后废气经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项目注射硫化机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委托台州 (略) 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纳管 (略) (略) , (略) (略) 处理达《 (略) 城 (略) 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 (略) 置;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一、公告时间:( 2025年3月 6 日 ~ 2025年3月 13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 (略) 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略) 传真:(略)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略)
2025年3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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