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桥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青岛大桥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青岛大桥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温泉街道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
项目概况: 采用原址进行改造升级,充分利用已征土地,不新增征地,拆除风电场原有的全部设备、建构物,主要包括:原有的15座风机及风机基础、塔架、 (略) 、主控楼、 (略) 等。新建3台(略).7MW和4台(略).7MW风电机组,规划装机容量为49.9MW,并配套建设2座35kV开关站,1座储能站,5.81km埋地35k (略) ,依托现有13.4k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计划,严格遵守《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和《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等文件要求。 项目须采取按期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施工现场扬尘;采取限速行 (略) 面的清洁等措 (略) 运输扬尘;禁止使用高排放、检测不达 (略) 移动机械,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汽柴油,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排放;物料堆场、裸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土地须按要求覆盖防尘布(网)。工程施工严格执行有关扬尘防治规定,建设项目施工期废气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采取以工程措施为主,绿化措施为辅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措施,新开挖面须采取遮盖、导流、压实等防护措施,施工期间严格划定作业带红线,严禁越界施工。施工中人员和车辆活动应控制在施工用地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注意植被保护,严禁私 (略) 红线之外的土地,不得随意开设便道,严格控制项目占 (略) 基的开挖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结束后项目临时占地须按要求尽快恢复原貌,并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应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 (略) 施工现场,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尽量远离学校、居民等敏感点。合理 (略) 线,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附近居民点 (略) 域时应限速禁鸣;定期对运输车辆维修、养护。在高噪声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围挡,采用低噪设备或工艺,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因机械故障运行而产生非正常的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项目投入使用后,责任单位应采取规范交通管理, (略) 维护,落实跟踪监测等措施, (略) 两侧各声环 (略) 声环境质量。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地表径流等。项目新开挖面需采取遮盖、导流、压实等防护措施,施工材料堆放点设蓬盖,防止雨水冲刷,雨季时须做好拦挡、排水工作,避免在强降雨条件下作业。施工废水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一同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 (略) 理后外运用作农肥。项目污水输送采用防渗沟渠,污水产生 (略) 各构筑物及地坪均采取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防止项目建设和生产对地下水的影响。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将建筑垃圾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弃土尽可能进行场地内平衡,不能利用部分外运至政府部门指 (略) 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营运期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植被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确保项 (略) 内(除永久占地)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采取警示措施警示鸟类绕行,以防鸟类碰撞风机,禁止安装红色的闪光灯和钠蒸汽灯。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风机在用地范围内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备,加强风机运行管理,定期检修风机。实时监控风机运行状况及风速,落实对距离风机较近的居民点进行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最 (略) 声环境质量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1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油抹布、废蓄电池等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锂电池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 4.落实光影闪烁影响防治措施。企业须在规划风机点位和轮毂高度时,需充分考虑光影闪烁对周边村庄影响范围,尽可能的减少风机光影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略)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496号
邮政编码: (略)
项目名称: 青岛大桥风电场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温泉街道
建设单位: 青岛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
项目概况: 采用原址进行改造升级,充分利用已征土地,不新增征地,拆除风电场原有的全部设备、建构物,主要包括:原有的15座风机及风机基础、塔架、 (略) 、主控楼、 (略) 等。新建3台(略).7MW和4台(略).7MW风电机组,规划装机容量为49.9MW,并配套建设2座35kV开关站,1座储能站,5.81km埋地35k (略) ,依托现有13.4k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计划,严格遵守《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和《 (略) (略) 扬尘污染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等文件要求。 项目须采取按期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施工现场扬尘;采取限速行 (略) 面的清洁等措 (略) 运输扬尘;禁止使用高排放、检测不达 (略) 移动机械,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汽柴油,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排放;物料堆场、裸地等易产生扬尘的土地须按要求覆盖防尘布(网)。工程施工严格执行有关扬尘防治规定,建设项目施工期废气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采取以工程措施为主,绿化措施为辅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措施,新开挖面须采取遮盖、导流、压实等防护措施,施工期间严格划定作业带红线,严禁越界施工。施工中人员和车辆活动应控制在施工用地范围内,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注意植被保护,严禁私 (略) 红线之外的土地,不得随意开设便道,严格控制项目占 (略) 基的开挖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结束后项目临时占地须按要求尽快恢复原貌,并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应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 (略) 施工现场,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尽量远离学校、居民等敏感点。合理 (略) 线,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附近居民点 (略) 域时应限速禁鸣;定期对运输车辆维修、养护。在高噪声设备周围或施工场界设置必要的围挡,采用低噪设备或工艺,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加强施工机械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因机械故障运行而产生非正常的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项目投入使用后,责任单位应采取规范交通管理, (略) 维护,落实跟踪监测等措施, (略) 两侧各声环 (略) 声环境质量。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雨水地表径流等。项目新开挖面需采取遮盖、导流、压实等防护措施,施工材料堆放点设蓬盖,防止雨水冲刷,雨季时须做好拦挡、排水工作,避免在强降雨条件下作业。施工废水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一同经施工场地设置的隔油池、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 (略) 理后外运用作农肥。项目污水输送采用防渗沟渠,污水产生 (略) 各构筑物及地坪均采取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防止项目建设和生产对地下水的影响。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将建筑垃圾中可作为原材料再生利用的成分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弃土尽可能进行场地内平衡,不能利用部分外运至政府部门指 (略) 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营运期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植被保护措施及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确保项 (略) 内(除永久占地)植被覆盖率和成活率。采取警示措施警示鸟类绕行,以防鸟类碰撞风机,禁止安装红色的闪光灯和钠蒸汽灯。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风机在用地范围内尽量远离居民点布置,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备,加强风机运行管理,定期检修风机。实时监控风机运行状况及风速,落实对距离风机较近的居民点进行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最 (略) 声环境质量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1类标准要求。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油抹布、废蓄电池等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锂电池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 4.落实光影闪烁影响防治措施。企业须在规划风机点位和轮毂高度时,需充分考虑光影闪烁对周边村庄影响范围,尽可能的减少风机光影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略)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496号
邮政编码: (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